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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外科科室规章制度及各级医护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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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科室规章制度及各级医护人员职责

普外科五病区

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l~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 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

二、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 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三、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妥善安排患者的膳食,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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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四、业务查房:由业务院长率领,医务科、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查房内容包括医护质量、医疗制度、病区管理等,查房结束后由医务科记录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五、护理查房:由病房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六、行政查房:由院长率领,由院长办公室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病房管理、医院秩序、爱国卫生等。查房结束后,由院办公室详细记录工作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七、教学查房:对实习、进修医师、护士进行以教学为目的的查房,结合临床病例进行讨论、示教和讲课,每周1~2次,由各科主任、护士长安排。

八、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科室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二、科室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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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四、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进行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五、科室要加强对本科人员的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管理活动。

六、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七、质量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及职称评聘相结合。

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一)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二)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四)简化字应按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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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六)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0000-00-00 ,00:00

(七)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一)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二)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三)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四)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五)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六)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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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八)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一)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二)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

(三)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四)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

四、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一)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

(二)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三)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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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历完成时间可由科主任酌情规定。

(四)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的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应在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五)住院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被修改六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五、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一)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二)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24个时内完成。

(三)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但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须具备。

六、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和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再次入院病历,住院医师书写再次入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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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史中。

(三)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四)病人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五)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七、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表格式病历必须包含有住院病历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填写。

(三)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的内容同入院记录的内容。

八、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及时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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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 l~2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次.重危病人或病情突然恶化者应随时记录。

(二)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及时、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三)凡移交患者的医师均需作出小结,医师写出记录,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在病程记录内。

(四)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批准。

(五)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并同时抄写于门诊病历中,以便门诊复查参考。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或当班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尸检的病例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例应有详细的死亡讨论。死亡讨论至少在一个月内完成并有记录。

(六)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医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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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两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如需要更改撤销时,要用红笔填“取消”,并签名。临时医嘱必须及时向护理人员交待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

二、开写、执行医嘱必须有医、护人员用楷书签全名,要注明时间。

三、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交护理人员执行,护理人员对可疑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四、在抢救和手术中,不得不下达口头医嘱时,由经治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复诵一遍,医生核实无误方可执行,事后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五、医师下达医嘱要认真负责,不允许不见患者就下医嘱。

六、护士要每班查对医嘱,夜班查对白班医嘱,每周由护士长总查对一次,护理部对医嘱要随时抽查,转抄医嘱必须由另一名护理人员查对方可执行。查对人员要签字。

七、手术后和产后患者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且分别转抄于医嘱本和各项执行单上。

八、需要下一班护士执行的临时医嘱交时,要说明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标明。

九、一般情况下,无医嘱,护士不得对患者做对症处理。如在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场,护士可针对病情给予临时的必要处理,但处理后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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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制度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一)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二)病房会诊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由护士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据病情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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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供兄弟科室参考。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三、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必要时院长参加。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五、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会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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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特介绍信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六、外出会诊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医务科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往会诊,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兄弟医院参考。要谦虚谨慎.杜绝高傲自大;要严肃认真,克服粗疏作风,防止不良倾向。

七、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会诊科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二)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思考,综合分析会诊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三)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病例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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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适当的住院、出院,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讨论率(含会诊)应达出院病人的15 %以上。

(二)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可以单科进行,亦可多科联合举行。有病理检查的病例,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

(三)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做发言准备。

(四)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二、出院病例讨论

(一)科室每月举行一至二次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例归档的最后审查(送病案室存档)。

(二)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单科由主任主持进行,较大科室可按专业组进行,由主治医师主持,经治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三)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案审查: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遗漏等;②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③是否符合当地卫生厅颁发的病历书写要求;④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⑤是否存在问题,应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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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他出院病例一起讨论。 三、疑难病例讨论

凡遇疑难病例,要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召开讨论会,有关人员参加,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四、术前病例讨论

一般手术经主治医师决定即可,但重大疑难手术或开展新技术的手术,必须术前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师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注意事项、术后监护要求等,讨论情况整理后记入病案。

五、死亡病例讨论

(一)凡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

(二)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 并报医务科和院领导。

(三)用于做尸检的病例须在病理报告做出后的一周内进行。

(四)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参加,必需时请医务科参加。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整理后主治医师签字,入病案存挡。不准以死亡小结代替死亡病例讨论会记录。

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一、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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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二、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三、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五、严格执行交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六、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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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七、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八、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人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九、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十、各科每日须留有1-2张床位,以备急、重症病人入院治疗、抢救时使用。

值班、交制度

一、医师值班交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任二线,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线值班。值班医师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备案后,方可单独值班。

(二)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的医疗工作,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三)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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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点扼要记入簿。交内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

(四)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然后根据时间情况补写病历。

(五)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七)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诊视。

(八)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得到休息时,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九)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十)值班医师每晚9:30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医院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务熟练,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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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无论直接或间接用于病人的各种治疗、检查物品及其生活用品,(如药物、敷料、器械、压缩气体,及治疗、急救和监护设备等),必须具备品名正规,标记清楚,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出厂标记、日期、保存期限,物品外观表现符合安全要求。凡字迹不清楚、不全面、标记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应禁止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有不适等反应,必须立即停用,再次进行查对工作,包括应用的一切物品,直至找出原因。所用物品不得丢弃,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备查。

五、为鼓励有关人员做好疫情报告工作,临床科室医师,凡及时准确填报疫情卡片的,均从业务收入中提成奖励,由预防保健科统计,报财务科发放。如漏报、迟报、谎报疫情,甲类传染病按医疗事故处理,乙类传染病按医疗缺陷处理,计入季度工作质量检查,与科室奖金挂钩。

合理使用抗生素制度

一、应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证、禁忌证,以及药物的配伍禁忌,根据药物敏感实验,选择敏感的,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二、严格掌握与控制预防性抗生素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测其耐药性的变化,密切观察菌群失调的先兆。

三、尽量减少抗生素的使用不当和对其的依赖性。 四、已确定为病毒性疾病或疑为病毒性疾病的不使用抗生素。

五、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典型症状的出现和病原体的检出。对于病情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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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患者,在抽血送培养后,可试选抗生素,待细菌培养结果出来,再按药敏指导用药。

六、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易造成耐药菌株的产生,引起皮肤的过敏反应,尤以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宜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磺胺嘧啶银等。

七、联合使用抗菌素,必须有严格的指征。联合使用抗生素,应能达到协同或相加的作用,并达到减少药量、减少毒副作用,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产生的目的。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特别是起无关作用和拮抗作用的。抗生素联合用药的指征是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包括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等)、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及需长期用药防止细菌产生耐药的情况。一般以二联为宜,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甙类宜联合应用。

八、选用抗生素要严格掌握适应症。

(一)应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结果选用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二)尽量能避免应用广谱抗生素,以防止引起宿主自身药群失调,而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

(三)对于感染特别严重者,可选按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择抗生素。

(四)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障碍者,应谨慎选用抗生素及酌情调整给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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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使用抗生素应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给药。静脉滴注时,抗生素之间,抗生素和激素,维生素及血管活性药物之间,均可发生配伍禁忌或相互作用,使抗生素的活力受到影响,甚至产生毒性反应。抗生素的给药时间及方法要视其血药浓度,毒副作用而定。

十、药剂科应定期统计各科抗生素消耗量及使用类型。按规定对某些抗生素实行性使用,并根据本院常见病原菌的耐药谱,调整用药,以保证抗生素的活力和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

十一、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

(一)禁止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二)对无感染迹象的昏迷、非感染性休克、恶性肿瘤、脑血管意外、糖尿病及接受侵袭性操作者,不必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三)风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手术前后,可预防性使用抗生素,防止感染性心内膜炎的发生。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期间,为了减少带菌者,如果不能使用磺碳按类药物,可考虑应用抗生素。

(四)外科手术的预防性用药。

抗生素的预防性应用,主要用于手术中组织损伤严重、手术时间及疑为受细菌污染的手术。患者身体衰弱及免疫低下且对院内感染易感者,手术前预防用药,可以提高抗生素在手术中的血药浓度,一旦有细菌侵入,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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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一般感染时,抗生素使用至体温正常或症状消失后72~96小时停药,对于急性感染采用抗生素治疗的病人,用药后72小时临床疗效不显著者,应根据药敏结果选用其它敏感药物。

十三、为预防抗生素过敏反应的发生,在使用B-内酰胺类,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抗生素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并做皮内试验。氨基糖甙类除非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行皮内试验。

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二、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三、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四、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定期参加门诊工作,每周至少二个半天,除专家门诊外,参加一定时间的普通门诊。

六、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每年开展一项新技术、新项目或一项科研项目。

七、督促下级医师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八、指导下级医师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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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二、按时查房,每周不少于四次。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三、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四、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每年参加诊工作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五、主持病房的临床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六、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七、组织本科(组)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八、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按时完成教学计划,对进修学习医师要有阶段小结及结束总结。

总住院医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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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二、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三、负责组织和参加科内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带领下级医师做好下午、晚间查房和巡视工作。主治医师不在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四、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组织病员出院及死亡病例讨论,做好病死率、治愈率、感染率、床位周转率、病床利用率及医疗事故、差错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六、负责各级医师排班及书写各种手术通知单。

临床住院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医师实行三年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二、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检查工作。

三、书写病历。新病员的病历,一般应在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案小结,一般要求于病员出院前一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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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四、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员病情变化,提出需要会诊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五、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要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

六、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上级医师查房或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一旦发生差错事故除进行应急处理外,要及时向主治医师、科主任汇报。

八、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九、及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手术制度

一、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必须做好必要的常规检查,明确诊断(难以在术前明确诊断者,应有明确的手术目的和实际意义),并进行术前计论。凡较大或复杂手术,科主任均须召集术者、麻醉师和护理人员进行术前会诊计论。特大手术、新开展手术由分管院长组织计论。讨论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诊断;了解病人及家属的心理活动;手术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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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症、指征及禁忌症;术式、麻醉方法;术中、术后处理和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对策;确定术者和助手。

二、手术及麻醉医师,术前应详细检查病人,熟悉病人各项检查结果,充分掌握病情。

三、施行手术前必须征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急症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和单位同意时,可由主治医师签字),经科主任或分管院长批准执行。

四、各项术前准备工作,必须及时完成,如有休克、贫血等不利于手术的征象,均应及时准确处理纠正。

五、术者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一日开好医嘱(择期手术),由护理人员负责实施(包括备皮等)。术者应详细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用紫药水作好手术切口标记,必要时可协助手术室准备特殊器械。

六、除急症手术外,手术前一天由主管医生填写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麻醉人员应于术前一天看病人,了解病情,认真做好麻醉前准备工作,严格检查核对麻醉中所用一切物品,并做好急救工作(药品、器械)。对于重症患者,术后要观察病人苏醒情况以及给予必要的处理。

七、各级医师参加手术范围,低年资住院医师(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专科工作五年、医士工作七年)可担任一类手术(普通常规中小手术)的术者、二类手术(中度难度较大手术)的第一助手;高年资住院医师可担任二类手术的术者,一部分三类手术(难度比较大的手术)的第一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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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手;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可担任三类手术的术者及指导住院医师进行一、二类手术;正、副主任医师担任四类手术(重大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及科研项目)的术者,并指导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进行三、四类手术及科内新开展的手术。

八、手术审批范围

1.一、二类手术由总住院医师或分管的主治医师决定安排手术人员。

2.三类手术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安排参加手术人员。

3.新开展的重大四类手术,由科主任填写手术报告送业务院长审批后执行。

4.凡致残性手术,应由科主任填写手术申请单报医务科登记,业务院长审查批准。

九、手术室护士负责按时将手术病员自病房接进手术室,包括准备好的病历、X线片等手术必需物品及资料。

十、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手术开始前,应认真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麻醉方法等。术中医、护、麻醉人中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密切配合,术后须认真进行三核对(敷料、器械、线卷)。

十一、手术室、麻醉科有责任把好术前准备关,准备项目不全者,应向手术医师提出意见,采取补救措施;缺少重要项目可能影响手术安全及效果者,有权拒绝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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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十二、术者负有组织与指导全部手术过程,保证手术效果和病人安全的主要责任。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术者的指挥,各行其职,不得失职或不按规程办事。遇有特殊情况依据性质分别由术者与麻醉师负责。

十三、当手术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低年医师或进修、实习医师任术者时,仍由上级医师对病员负完全责任,术者必须服从领导。

十四、术中出现意外情况,有可能危及病人生命安全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医务科、业务院长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抢救处理。

十五、病区护士应根据手术的性质,作好手术病员回病房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病床、各种治疗器具(输液架、吸引器、吸氧设备、胃肠减压器等)。

十六、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和术者待病人麻醉清醒及病情允许后亲自护送病人回病房,并分别向值班医师、护士详细交待手术和麻醉情况,病情、用药及注意事项,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

十七、手术医师在手术结束后,及时完整填写“病理标本送检单”,交与巡回护士,手术室护士负责准备标本容器,注入适量固定液,并负责将手续完备的标本及时送病理科检查(夜间及节假日可待次日上班后送检)。

手术前讨论制度

一、凡难度较大及大手术和新开展的手术,都需认真讨论和周密准备,必要时邀请麻醉科及有关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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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二、讨论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案(包括一切检查资料)提出诊断与鉴别诊断、手术指征及术前准备情况,然后由分管主治医师补充。

三、术前提出手术方案,预计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并发症,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四、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最后尽可能达到意见统一,并作出明确结论。

五、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应及时记入病案。

手术审批制度

一、一般手术,如阑尾切除术、单纯乳房切除术、神经压榨、急性脓胸引流、膀胱结石取出、鞘膜积液、一般四肢手术(不包括截肢)、内窥镜检查等由主治医师、科主任批准,由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担任手术者(实习医师担任术者必须在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二、重大手术如内脏手术、食道手术、甲状腺、各种复杂的矫形术及移植术等可能导致病人残废者,应经科主任或院长、业务副院长批准,由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担任术者或负责指导手术。

三、凡危险性较大手术、诊断未确定的探查手术或病情危重又必须手术时,除术前讨论外应由有经验的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担任,同时报医务科和院长批准。

四、实施手术前,必须经患者家属或单位签字同意。紧急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或单位同意时,可由主治医师作出处理意见并报科主任、医务科,经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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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护理工作制度

一、新病员人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四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旱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和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二、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做出相应标记。具度见《分级护理制度》。

附:死亡病员料理注意事项

1.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住院处,由住院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亡家属或单位。如家属或单位人员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亡病员之口、鼻、耳、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穿好衣服,用大单包裹,系上死亡卡片,通知太平间接尸体。

5.整理病室,撤走床单、被褥,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系传染病员,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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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一、向新入院的病员详细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耐心听取和了解病员的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二、对病员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三、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向病员透露不利于情绪稳定的病情和预后等情况。必要时,由主管医师与病员家属或单位取得联系。

四、不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五、给病员做检查和治疗时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尽量减轻病员痛苦。给病员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处置室处理。

六、抢救危重病员和进行死亡料理时,要保持镇静,避免影响其他病员。

七、手术病员,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员顾虑,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八、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病员休息。晚9时至早6时及午睡时间一般不安排检查和治疗,以保持病房安静。

九、保持病房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流通空气,痰盂污敷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厕所及大、小便器用后要随时冲刷,定期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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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了解对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方面的需求和意见,并尽可能帮助解决。如难以达到病员要求时,要做好解释工作。

分级护理制度

一、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Ⅰ、Ⅱ、Ⅲ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护理人员要在病人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按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标记。

二、特别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病人。 2.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3.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 (二)护理要求:

1.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

3.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三、一级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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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一)病情依据:

1.重病、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衰弱者。

3.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 (二)护理要求:

1.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周密细致的护理。

3.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4.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皮肤的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四、二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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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二)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动。

2.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五、三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等。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二)护理要求:

1.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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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2.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二次,掌握病人的生活,思想情况。

3.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饮食,每日巡视二次。4.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5.进行卫生科学普及宣教工作,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水平。

无菌操作原则

一、在执行无菌操作时,必须明确物品的无菌区和非无菌区。

二、执行无菌操作前,先戴帽子、口罩、洗手,并将手擦干,注意空气和环境清洁。

三、夹取无菌物品,必须使用无菌持物钳。

四、进行无菌操作时,凡未经消毒的手、臂、均不可直接接触无菌物品或超过无菌区取物。

五、无菌物品必须保存在无菌包或灭菌容器内,不可暴露在空气中过久。无菌物与非无菌物应分别放置。无菌包一经打开即不能视为绝对无菌,应尽早使用。凡已取出的无菌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再放回无菌容器内。

六、无菌包应按消毒日期顺序放置在固定的柜橱内,并保持清洁干燥,与非灭菌包分开放置,并经常检查无菌包或容器是否过期,其中用物是否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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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七、无菌盐水及酒精、新洁尔灭棉球罐每周消毒一次,容器内敷料如干棉球、纱布块等,不可装得过满,以免取用时碰在容器外面被污染。

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科主任及总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二、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病人详细、清楚地介绍住院规则。

三、每周定期向病员宣传卫生知识、做好病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

四、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谈话轻。

五、病房要统一陈设,室内物品如床、床头柜、脸盆、痰盂、暖瓶等均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六、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天至少全面清扫4次(上、下班前),24小时内地面不得有垃圾存在,每周五大清扫一次,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七、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口罩。

八、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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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九、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十、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人,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十一、每月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十二、节约水电,按时熄灯,洗刷后及时关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三、病房厕所,要干净、无味。

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一)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二)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三)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四)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五)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六)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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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一)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四)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一)查采血日期,血液无凝血块和溶血,血瓶有无裂痕。

(二)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瓶号与血瓶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三)查病员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瓶号及血量。

(四)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五)输血完毕,应保留血瓶,以备必要时检验。 四、饮食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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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一)每日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员床前饮食卡,查对姓名、床号及饮食种类。

(二)发饮食牌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三)开饭时,在病号床前再查对一次。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一)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二)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三)发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护理交制度

一、病房护理人员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人进行护理工作。

二、每班必须按时交,者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阅读报告及医嘱本。在者未到之前,者不得离开岗位。

三、值班者必须在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必须写好报告及各项文字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日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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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四、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时如发现问题,应由者负责;后如因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者负责。

五、报告应由主班护理人员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如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填写本时,带教护理人员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六、晨会集体由护士长主持,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报告。要求做到本上要写清、口头要讲清、病人床头要看清,如交待不清不得下班。

七、内容

(一)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重危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病人均应详细。

(二)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者交待清楚。

(三)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有无褥疮,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四)常备、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交者均应签全名。

(五)交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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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六、换药物品及各无菌包应每周按规定时间大清洗大消毒一次,器械消毒液每周更换二次。各类外用药品,瓶签标志要明显,字迹要清晰。

七、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科护士长职责

一、在护理部主任领导和科主任业务指导下,根据护理部对全院护理工作质量标准、工作计划,结合本科情况制订本科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深入病房参加晨会,检查危重病人护理,并作具体指导。对复杂的护理技术或开展的护理业务,要亲自参加实践。

三、教育全科护理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改进服务态度,认真执行医嘱,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一旦发生差错事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逐级及时上报。

四、随同科主任查房,以便了解护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并加强医护联系。

五、组织本科护理人员认真学习护理业务技术,注意护士素质的培养,每年度要有学习计划,从“三基”、“三严”做起,并负责对本科护理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

六、组织拟订护理科研计划,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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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七、了解本科病人的病情,思想及生活情况。督促检查各病房护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八、负责组织安排护士在本科各病房的临床教学及实习工作。九、确定本科护士的轮换和临时调配。

十、接受护理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并及时汇报完成情况。科副护士长协助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病房护士长职责

一、在科护士长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根据护理部及科内工作计划,制订本病房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检查了解本病房的护理工作,参加并指导危重、大手术及抢救病人的护理。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有计划地检查医嘱的执行情况,加强医护配合,严防差错事故。

三、随同科主任和主治医师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大手术或新开展的手术前、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四、负责本病房护理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

五、组织本病房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护理科研工作。每年开展一项新技术或科研项目。

六、组织领导护理人员学习业务及技术训练,年有计划,月季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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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七、负责管理好病房,包括人员分工、病房环境的整洁、安静、安全、病人和陪住、探视人员的组织管理,各类仪器、设备、药品的管理。

八、负责指导和管理实习、进修人员,并指定护师或有经验有教学能力的护士担任教学工作。

九、督促检查卫生员(护工)、配膳员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预防院内感染。

十、定期召开工作人员、病员及陪人座谈会,听取对医疗、护理及膳食等方面的意见,每月至少一次,研究改进病房管理工作。

副护士长参照或协助护士长负责相应工作。

主任护师职责

一、在护理部主任和科护士长领导下,指导本科护理业务技术、科研和教学工作。要有年度计划,并付诸于实施。

二、检查指导本科急、重疑难病人的计划护理、护理会诊及抢救危重病人的护理。

三、掌握国内外本科护理发展动态,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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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四、主持本科的护理大查房,指导主管护师的查房,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五、对本科护理差错、事故提出技术鉴定意见。

六、组织在职主管护师、护师及进修护师的业务学习,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并负责讲授。

七、担任护理实习教学、并指导主管护师完成这项任务。

八、协助护理部做好主管护师、护师晋级的业务考核工作,承担对高级护理人员的培养工作。

九、制定本科护理科研、技术革新计划,并负责指导实施。参与审定、评价护理论文和科研、技术革新成果。

十、负责组织本科护理学习讲座和护理病案讨论。

十一、对全院的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管理和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协助护理部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护师参照主任护师的职责执行。

主管护师职责

一、在科护士长领导下和主任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督促检查本科各病房护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三、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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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四、负责指导本科各病房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护理业务给予具体指导。

五、对本科各病房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六、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拟订培训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课。

七、负责护理进修和护士临床实习,负责讲课和评定成绩。

八、制订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科护师、护士开展科研工作。

九、协助本科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护师职责

一、在病房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参加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四、协助护士长拟定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五、参加本科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组织查房、会诊及病例讨论。主持本病房的护理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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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六、协助护士长负责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的业务培训,制订学习计划,组织编写教材并参加讲课。对护士按期进行考核。

七、负责护士临床实习的带教。

八、协助护士长制订本病房的科研、技术革新计划,提出科研问题,并组织实施。

九、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病房护士职责

一、在护士长和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基础护理和心理护理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人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四、认真做好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五、协助医师进行各种治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六、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指导护生和护理员、卫生员(护工)的工作。

七、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在出院前做好保健宣传工作。 八、办理入、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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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

九、在护士长领导下,作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请领保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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