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如果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则从其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属于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因此,即使负有履行抵押登记义务的抵押合同义务人未办理物权登记,也不会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不动产抵押合同纠纷的管辖是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协议不成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法律分析
一、不动产抵押权生效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如果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则从其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属于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因此,即使负有履行抵押登记义务的抵押合同义务人未办理物权登记,也不会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二、不动产抵押合同纠纷的管辖是哪里法律依据
凡是涉及不动产纠纷的案件,无论纠纷属于哪种性质,均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这是传统意义上的不动产专属管辖,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多数的作法。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如果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则从其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属于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因此,即使负有履行抵押登记义务的抵押合同义务人未办理物权登记,也不会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另外,根据该条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纠纷的管辖是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的,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