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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运维管理办法

来源:华佗养生网


合星普惠IT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草案1)

IT运维管理部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机房管理制度 ............................ 5 第三章 保密制度 ............................... 14 第四章 请示报告制度 ........................... 19 第五章 维护作业计划管理制度 .................... 24 第六章 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 28 第七章 割接管理制度 ........................... 37 第八章 话务管理制度 ........................... 45 第九章 网络质量分析例会制度 .................... 52 第十章 通信故障管理制度 ........................ 56 第十一章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 66 第十二章 巡检制度 ............................. 72 第十三章 设备管理制度 ......................... 76 第十四章 维护人员管理制度 ...................... 83 第十五章 维护资料管理制度 ...................... 87 第十六章 维护费用管理制度 ...................... 93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加强IT运维通信网络的运行维护管理、保障通信网高效的发展和稳定可靠地运行,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布的技术、技术、技术业务规程、法规、规定以及IT运维公司现行的管理,制定本运行维护基本管理制度。

第2条 IT运维通信网络运行维护管理的原则是: 1、坚持国家公众通信网的先进性、统一性和完整性的原则,加强全程全网的运行维护管理,实现全网协调、高效和快捷的发展,确保全网的安全和畅通。

2、完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运行维护规范,提高运行维护管理效率,使全程全网的通信质量和技术指标始终保持在一个较好的水平,并不断提高网络质量和服务能力。

3、接轨采纳国际上先进的维护管理经验和机制,实施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在较短的时间内,使IT运维不仅在网络规模、用户数量、服务质量,还是在运行维护管理上都成为世界一流的通信企业。

4、在确保完成网络技术指标、功能指标和质量指标等的基础上,充分开发和综合利用网络资源,提高网络资源利用率,降低运行维护管理成本,提高网络的市场适应能力和服务能力。

第3条 IT运维通信网络运行维护管理的任务是: 1、建立和完善两个体系,即自上而下的指挥调度体系和自下而上的请示报告体系。运行维护管理要树立网络意识,深刻认识通信服务的全程全网的特点。凡是已投入运行的所有设备、线路、系统都是全程全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实行总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分公司和地市分公司三级管理,并设置相应的机构和岗位。

3、逐步建立运行与维护分离的管理机制。要确保网络内的所有设备完好无损,运行状态良好,各种电气指标,技术指标和服务质量指标均能满足或超过规定的水平。同时,能及时准确发现和迅速可靠地排除故障,杜绝人为事故和差错的发生,清除隐患,确保网络的畅通。

4、根据网络融合与业务融合的发展特点和专业化的

分工趋势,充分利用社会化的维护能力,推广设备代维。加强对超出保修期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探索实行设备供应商付费限时保修制。

5、实行预防性维护为主、障碍性维护为辅的运行维护管理原则。预防性维护和障碍性维护过程都应遵循事先设计好的程序来进行。

6、在保证网络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运行维护成本,采用高新技术和信息技术,提高维护管理水平,改进维护管理方法,逐步实现集中监控、集中维护、集中管理。

7、建立网络质量、运行维护质量的监督和控制体系,完善网络质量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考核、评比。

8、培训和稳定运行维护队伍,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和技术的发展趋势,培训各级岗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断提高运行维护队伍的责任意识以及技术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4条 本制度是IT运维通信网络运行维护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各级运行维护部门,包括总部直属的维护生产部门是运行维护工作的执行者,必须严格遵照本制度要求执行。各级运行维护管理部门可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

相应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不能更改或违犯总的原则。对于特殊情况,要详细说明并上报总部运行监督部审批。

第5条 本制度正式发布后,在上海合星普惠有限公司全系统范围内试行。以往总部及分公司印发的同类制度中,其内容凡与本制度相悖者应以本制度为准。

第6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上海合星普惠有限公司运行监督部。

第二章 机房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各机房的现场管理,对可能影响机房生产、安全的各种因素进行控制,确保通信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不间断通信服务,并有效地保障机房维护、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专业机房的现场管理。

3 组织结构和职责 3.1 组织结构

机房管理实行总部、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三级管理。在总部层,由总部运行监督部会同总部专业部门负责全网机房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在省级分公司层,由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牵头,归口管理省内机房现场,省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具体专业管理;在地市分公司层,由地市

分公司运行维护部牵头,归口管理本市区域内机房现场,并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具体实施。 3.2 职责

3.2.1 总部运行监督部负责监督全网机房现场管理工作。总部各专业部门归口管理全网本专业机房现场,制定机房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考核各分公司机房管理工作,同时做好直属机房的具体现场管理工作。 3.2.2 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负责全省机房现场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牵头会同省级分公司专业部门对省级分公司、各地市分公司的机房现场进行检查考核。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配合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进行机房现场的管理,制定本专业机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并具体组织贯彻落实,同时做好直属机房的具体现场管理工作。 3.2.3 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负责本市区域内机房现场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牵头会同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对机房现场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机房的具体现场管理工作,并对机房现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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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现场管理基本要求

4.1 机房环境要求

4.1.1 机房应防尘,门窗要严密,做到地面清洁、设备无尘、排列正规、布线整齐、仪表正常、工具就位、资料齐全、设备有序、使用方便。

4.1.2 机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维护技术指标要求,保持正常通风。

4.1.3 机房应建立防尘缓冲区,备有工作服和工作鞋。 4.1.4 机房应有良好的防静电措施。

4.1.5 机房照明须有应急备用,各种照明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4.1.6 动力机房应设置警示牌和防护栅栏以指示高压区、检修区、禁止合闸区。

4.1.7 无人值守机房要全封闭,保持机房整洁无尘,应有良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措施以及相应的远端监测系统。

4.1.8 无人值守机房的周围环境要保持清洁和安全可靠,机房门前道路应保持畅通无阻。

4.1.9 地市分公司机房的环境卫生由地市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负责落实,定期打扫,定期清理。总部、省级分公

司直属机房的环境卫生由总部、省级分公司专业部门负责落实,定期打扫,定期清理。 4.2 机房制度要求

4.2.1 各中心机房必须统一规范上墙制度,并醒目挂置。 4.2.2 交流配电机房应上墙悬挂配电图。

4.2.3 严格执行值班、交制度,明确职责,严格纪律,保证制度的进行。

4.2.4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严禁违章操作,确保网络、设备及人身安全。

4.2.5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监督条例,增强机房人员的安全意识,消防设施经常检查,消除隐患。 4.2.6 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对机房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定期进行保密检查,防止泄密失密。 4.2.7 不断健全完善机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4.2.8 厂家在分公司机房进行设备安装调测,事先应向分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机房入门登记,分公司相关部门应安排专人配合厂家现场工作。 4.2.9 外单位人员工作性进入分公司机房须经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同意,安排专人陪同,做好机房入门登记,并

佩带外来人员入室胸牌。

4.2.10 分公司机房进行重大参观活动,须经所在分公司领导批准;上级领导参观视察分公司机房时,分公司应做好陪同工作。 4.3 机房安全管理要求

4.3.1 切实遵守安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定,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雷、防冻、防潮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4.3.2 在维护、测试、磁带更换、装载、故障处理、日常操作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工伤和通信事故。凡进行危险性较大、操作复杂的工作时,必须事先拟定技术安全措施。

4.3.3 各类机房应有可靠避雷装置,配备合适消防器材,安装烟雾告警、高温告警、防盗告警等设备,并制定紧急处理预案。

4.3.4 各机房应具备在紧急情况下能与上级部门及时取得联系的手段。机房内有紧急故障处理流程图,人工再启动和再装入流程图,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且相关资料齐全,每个机房维护人员都能理解、执行。

4.3.5 雷雨季节要加强对机房内保安设备、地线及防护电路检查。

4.3.6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网络信息不受侵犯,保密信息不被泄露,网络信息不丢失,网络信息正常传递。 4.3.7 生产核心网络以及与外部因特网存在接口的网络,应特别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提高防范措施。 4.3.8 各种涉及密级的图纸、资料、文件等应严格管理,认真履行使用登记手续。

4.3.9 加强机房现场钥匙的管理,保证钥匙齐全和完好,由机房值班人员及保安进行分管,并作为交的一项内容。

4.4 机房设备管理要求

4.4.1 各专业机房应建立包机责任制,也就是全部现用与备用设备均应按所划分的设备维护段,落实到特定的包机人,包机维护要做到定人、定设备,责任段落要清晰。本专业机房内的设备,如果属于其他专业部门来维护,应由本专业部门去负责落实并明确其他专业部门对该设备的维护包机责任人。本专业机房内新增设备(无论该设备是由本专业部门维护,还是需要其他专业部门来维护),

如果本专业部门没有去负责落实并明确包机责任人,则视该设备由本专业部门负责包机维护。

4.4.2 设备机架、电缆标识应齐全准确,电缆、光缆、尾纤等应布放合理。

4.4.3 各种设备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帐卡、说明书及相应图纸资料等档案。

4.4.4 无论现用、备用设备,应保证备件、技术档案、原始资料完整,不得任意更改设备的电路、结构或拆用部件,备用设备应保持原机的正常状态,定期使用。 4.4.5 新建、扩容的设备或电路,须按相关规定经试运行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4.4.6 运行网络设备断电、移动、搬迁应有记录。系统搬迁,应事先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报省级分公司批准。 4.5 机房日常维护要求

4.5.1 对设备要精心管理,精心维护,精心使用。做到维护有标准,操作有规程,质量有保证。

4.5.2 按照维护规程和维护作业计划的要求,定期地、有计划地开展维护工作,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应具备的各种功能、系统重要数据的正确完整情况以及设备硬件的完

好情况等进行检查和测试。

4.5.3 对随机或突发性的设备故障、严重的告警等异常情况,应按照应急处理流程尽快恢复设备的正常工作。 4.6 机房工程施工要求

4.6.1 机房机架设置应保持合理的间距,避免不必要的空间浪费。

4.6.2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采用合理的走线方式,合理地铺设机房静电地板。

4.6.3 机房工程施工,必须在显著位置悬挂醒目的工作提示牌。

4.6.4 机房工程施工工具严禁使用运行网络的供电电源。 4.6.5 加强对机房工程施工的监护,设专人负责,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

4.6.6 加强对机房工程现场的控制,工程材料等杂物严禁堆放在消防通道。

4.6.7 工程施工队进分公司机房施工,应事先书面通知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写明施工单位、施工内容、时间、地点、工期、进场人数、施工小组负责人等基本情况,经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审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分公司运行

监督部(运行维护部)提出申请,内容包括施工相关情况说明、本工程期间专业部门现场监督人(协调人)名单。经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运行维护部)审核同意后,工程施工队方可进场施工。施工期间,工程施工队必须每日清理现场;施工结束,工程施工队必须按规定清理工程余料。工程结束后,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应及时书面通知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运行维护部),并写出工程小结通报。总部直属机房内的施工申请,经总部专业部门审批同意后进行。

第三章 保密制度

1 目的

通过规范通信网络保密管理流程和明确安全保密要求,保障通信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国家及企业机密,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和用户合法利益。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专业部门和相关部门保密工作。

3 组织机构和职责

3.1安全保密管理实行总部、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三级管理。在总部层,总部综合部负责全系统保密工作管理;总部运行监督部配合总部综合部进行全网运行维护保密管理,并会同总部各专业部门进行全网运行维护安全保密检查。在省级分公司层,省级分公司行政部(综合部)负责全省保密工作管理;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配合省级分

公司行政部(综合部)进行全省运行维护保密管理,并会同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进行全省运行维护安全保密检查,制定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在地市分公司层,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负责检查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运行维护安全保密工作,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安全保密工作。

3.2各级安全保密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定期检查安全保密工作;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控制各项工作流程,定期检查,认真记录。

4 保密范围

4.1 通信网的网络总体规划、结构、网络组织、设备配置、线路资源、系统软件、局数据、电路数据。

4.2 各类内部文件、技术档案、基建资料、原始资料、分析报告和用户信息。

4.3 重要通信保障的通信目的、手段、通信保障措施、代码、以及通达路由。

4.4 各类通信科研成果和国家秘密事项。

4.5 国家规定的其它保密事项

5保密要求 5.1外来人员管理

5.1.1未经机房负责人的批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机房生产现场。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必须执有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证明,履行入室登记手续,在机房接待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机房,并要求佩带外来人员入室胸卡。

5.1.2外来人员在机房现场,不准随意操作维护终端及运行设备,不准随意翻阅机房资料和拍照、录像。 5.1.3未经上级批准,外部人员不得接触与保密数据有关的文件、资料、磁带、磁盘、光盘等。

5.1.4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房的各项规章制度。 5.2内部保密要求

5.2.1各级领导必须经常对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定期检查安全保密规则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

5.2.2所有维护和管理人员,均应参加保密教育学习,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规定。各级维护管理部门应根据需

要设置兼职安全员。

5.2.3所有维护和管理人员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增强保密意识,保守通信机密,不能向无关人员泄漏电信网的结构、容量配置、话务分布、中继方式图等技术数据资料。 5.2.4所有机房原始记录,一律不许带出机房。有关各级机构人员编制、通信设备、网络结构、电路开放情况、内部文件、系统软件、技术档案、用户资料等不得任意抄录复制和擅自携出机房和办公室。

5.2.5各种涉及运行维护和网络、设备情况的图纸资料要注意妥善保存,所有的上级来文和请示报告文件要编号登记,由专人存档保管。

严格遵守通信纪律, 增强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 不得随意监测用户通信。

5.2.6各类技术资料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借阅手续,借阅者应认真履行清退和登记签收手续,并不得对外泄密。 5.2.7 不准携带机密文件进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在私人通信、 广告宣传及与其他运营商的交往中, 都不得泄漏通信机密。

5.2.8各种涉及密级的图纸、资料、文件等应严格管理, 认

真履行使用登记手续。

5.2.9严格为用户个人隐私保密,严禁违反规定监听、监测用户个人通信内容,严禁完整下载和捡取用户的私人信息。

5.2.10在要害部位和重要场所配备与安全保密相适应的设施和器具。 5.3设备保密要求

5.3.1严禁将计费营帐、网管系统与公众互联网进行连接,不得利用网管和监控终端、营业终端上网、登录非本系统网。 5.3.2联网设备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网络的设备安全及所承载业务的信息安全。

5.3.3未经批准,严禁以拨号的形式接入网管系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将调制解调器连接到监控终端及设备。 5.3.4严禁泄露设备及监控终端口令、密码,不得随意修改用户权限。

5.3.5严禁设备厂家不经批准,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络设备进行遥控遥测和远程维护。已经投入运行的网路数据未经批准严禁向设备厂家或第三方提供。 5.4其它要求

5.4.1维护管理部门有责任根据网络的能力,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制度规定的前提下,按相关查询制度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安全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5.4.2凡涉及保密事宜,本制度没有明确的,一律按保密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四章 请示报告制度

1 目的

加强各级维护(监督)部门信息处理和反馈管理,有效地控制网络、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状态,通过规范请示报告流程,统一指挥调度,提高网络运行维护的管理效率。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专业运行维护请示汇报工作。

3 组织结构和职责

请示汇报工作实行总部、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三级管理。在总部层,由总部运行监督部负责审批和监督全网运行维护请示汇报工作,总部各专业部门具体负责审批和监督本专业网络运行维护请示汇报工作;在省级分公司

层,由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和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分别负责向各自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请示汇报,并负责审批和监督地市分公司的请示汇报工作;在地市分公司层,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负责审批和监督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的相关请示汇报工作。

4 请示汇报内容

请示汇报内容包括例行性报告和紧急性报告两类。 4.1例行性请示报告

(1)按规程和制度规定的周报、月报、季报和年报。 (2)定期运行维护综合汇报。 (3)网络优化报告。

(4)各类专项请示报告及合理化建议。 (5)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6)话务分析报告。

(7)系统升级,网络割接,重大数据变更请示报告。 (8)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例行性请示报告。 4.2紧急性请示报告

(1)各种通信事故、严重设备故障、严重电路障碍、网

络异常等情况。

(2)出现危及通信设备、人身安全的问题或出现事故征兆等异常情况。

(3)各项工作中发现的严重失、泄密问题。 (4)应及时处理的各类紧急通知。 (5)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紧急性报告。

5请示报告要求

5.1 请示报告和工作汇报是下级运行维护(监督)部门向上级报告或反应情况的一种制度,所有报告的内容应清晰、数据应准确,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报告格式应统一,并进行编号。

5.2各级运行维护(监督)部门应明确请示报告的传报、审批、执行、归档、反馈等时限要求、信息流程及控制程序。请示报告的内容应清晰、数据要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5.3请示报告一般应逐级进行,各级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若遇紧急或特殊情况,可越级汇报,但事后应向主管领导报告,补报书面材料。

5.4发出请示报告的运行维护(监督)部门应根据请示报

告的内容和重要程度向业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传报。接受请示报告的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理、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下达),并负责跟踪检查。

5.5各运行维护(监督)部门在网络设备的维护操作过程中,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请示、报告维护实施情况,提出建议和需求。

5.6各机房值班人员应及时向机房负责人传报机房或网络发生的情况,并根据事件紧急程度,逐级向上报告。电话请示报告,应详细记录时间、对方姓名、事项和结果。 5.7紧急性请示汇报要求

5.7.1当发生紧急或特殊情况时,各级运行维护(监督)部门应按管理级别立即逐级上报,直至总部,不得延误。紧急或特殊情况自确认至上报到总部不得超过30分钟,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5.7.2当发生紧急或特殊情况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方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5.7.3紧急或特殊情况处理完毕,应就紧急或特殊情况现象、影响范围和时间、原因、解决处理情况等整理形成正式报告,并进行上报。同时, 必须注意处理过程中原始数

据资料文件的保存备份。

5.8所有业务开通、关闭和撤消,必须以相关部门的正式调令或文件为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口头或电话方式下达,但应记录时间、地点、内容、授权人、受理人等内容,事后应补办文字手续,并存档备案。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在未授权情况下修改网路和设备配置参数、调度电路或开放业务。

5.9 各省级分公司每月应向总部运行监督部和总部专业部门上报月度质量统计报告、重大故障报告、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生产安全和应急通信情况报告。

第五章 维护作业计划管理制度

1 目的

严格执行维护作业计划,遵照维护规程的要求开展维护工作,监测分析网络和设备可能存在的障碍或隐患,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全面保证网络运行质量。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专业维护作业计划的管理。

3 组织结构和职责

3.1维护作业计划管理实行总部、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三级管理。在总部层,总部运行监督部负责全网维护作业计划的监督管理,下达全网综合维护作业计划;总部各

专业部门归口管理全网本专业维护作业计划,并负责编制本专业综合维护作业计划报送总部运行监督部。在省级分公司层,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负责归口管理全省各专业维护作业计划,下达全省综合维护作业计划;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根据总部下达的全网综合维护作业计划编制全省本专业维护作业计划,指导地市分公司执行维护作业计划。在地市分公司层,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负责本地维护作业计划的归口管理,审核本地各专业维护作业计划;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编制本专业维护作业计划,并负责维护作业计划的具体实施。

3.2总部、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各专业维护部门要根据相关维护规程和维护测试项目、周期的要求,结合厂家设备的技术资料和操作维护手册,按时制定维护作业计划,内容要求完整、准确。

4 工作要求

4.1 维护作业计划分拟定、审批、执行、检查、考核五个环节。各级专业维护部门应根据运行维护管理规程中规定的基本要求,结合厂家设备的技术资料和操作维护手册,

按周、月、季、年制定维护作业计划。下级单位可以在上级单位下发的维护作业计划基础上进行补充。

4.2 维护作业计划下达后,各分公司要保质保量地完成,不能任意删减。总部下达的维护作业计划,各分公司执行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必须经总部专业部门批准,并向总部运行监督部报备;省级分公司下达的维护作业计划,地市分公司执行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必须经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批准。

4.3 各分公司专业部门应对维护作业计划执行中采集的测试数据及时进行分析,发现异常应查清原因,并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4.4 维护作业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要进行详细记录,作业记录要求填写测试数据,严禁乱用标识符。 4.5 维护作业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1) 设备及系统维护周期测试项目规定的测试内容 (2) 设备及系统巡检及机房巡视 (3) 光缆及传输路由巡视 (4) 网管系统定期检查 (5) 网络优化及调整

(6) 话务统计和话务分析 (7) 业务开通及局数据修改 (8) 软件版本升级及补丁 (9) 机房环境整顿 (10)维护人员培训

(11)网络质量分析会及维护例会 (12)故障分析专题会议 (13)维护管理的其他工作

4.6总部各专业部门、各分公司应根据维护工作需要,每年组织对维护作业计划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完善内容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是对已执行的维护作业计划进行修订,根据具体情况对维护作业项目进行合理调整,完善原有计划;二是结合新增业务,增补维护作业新项目。

5附则

5.1鉴于各地市分公司具体的运维体系,本制度中地市分公司专业部门的部分职责可以相应地归入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

5.2各单位和部门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在本制度基础上

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并向同级运行监督部报备。 5.3 对于特殊情况,各单位要详细说明并上报审批。

第六章 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购置、使用和管理加以控制,使仪器仪表、备品备件保持合理性、有效性和共享性,及时满足工程及维护工作的需要。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用各类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管理。

3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管理组织结构

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管理实行总部、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三级管理。在总部层,由总部运行监督部会同总部专业部门负责全网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管理工作的协调、监督、指导、考核;在省级分公司层,由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负责全省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综合管理,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省内本专业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专业管理;在地市分公司层,由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负责本市区域内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综合管理,地市

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本市区域内本专业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专业管理。 3.2职责

3.2.1总部运行监督部负责监督全网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管理工作。总部各专业部门归口管理全网本专业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制定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各分公司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省际调度。 3.2.2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负责全省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综合管理。负责全省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管理制度的制订、解释和监督、检查;协同省级分公司计划部(计财部)和相关部门进行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采购工作;监督检查全省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保管、使用、维护、维修和更新情况;负责协调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省内跨地区跨专业的调度工作。

3.2.3省级分公司计划部(计财部)负责审批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申购计划,负责新购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商务审核,同时按采购程序实施采购。

3.2.4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省内本专业仪器仪表及

备品备件的专业管理。结合总部专业部门要求负责制定本专业合理的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配备、储备定额;负责汇总本专业全省范围内的需求申请,会同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进行需求审核,配合省级分公司计划部(计财部)等进行采购工作;监督检查本专业全省范围内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保管、使用、维护、维修和更新情况,并做好本部门的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管理工作。

3.2.5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负责本市区域内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综合管理。应设置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综合管理员,了解掌握现有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基本用途、基本性能,负责编制分公司范围内的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台帐清册,并分类、标识、确认;汇总编制分公司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校准、送检、送修、申请报废、申请购买等计划;会同地市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进行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签收、验收工作;负责协调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分公司内跨部门的调度使用安排。

3.2.6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应设置仪器仪表、备品备件专业管理员,负责编制本专业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台帐清册,并分类、标识、确认,提出本专业仪器仪表、备品备

件需求申请,并做好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保管、使用、维护、维修工作。

4 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管理的基本原则

4.1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管理应遵循“合理配置、统一管理、保证维护、降低成本”的原则,及时满足生产需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2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管理要推行科学化管理,要对每一件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的型号、特性、使用、调度等信息在购入到报废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全程跟踪,掌握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的性能、周转率、故障率等的详实数据,为统一采购提供科学的资料

4.3对于常用的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原则上按各分公司的设备数量平均配置;对于非常用的或贵重的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根据需求及资金状况等实际情况,实行逐步购置,优先保障省内重点机房、重点设备的维护,并统一调配。

4.4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必须登记造册,定期清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并建立合理的领用制度。

4.5仪器仪表、备品备件要放置在安全可靠、干燥通风良好、温度适宜的地方,对特别要求的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应放置在规定要求的范围内。

4.6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应定期检测,以保证其性能良好,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7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管理应作为资源管理的组成,利用计算机管理手段,逐步实现网络化管理,实现资源的综合管理及整合利用。

4.8对重要设备,应协商设备厂家在指定城市自费建立相应的备品备件库,以保证设备在保修期内外的正常运行。

5 工作程序 5.1仪器仪表的购置

5.1.1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购置一般每年组织一次,由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根据本专业的实际需求提出本年度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购置申请,报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 5.1.2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根据各部门的年度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购置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填写设备申购计划报省级分公司计划部(计财部)。由省级分公司计划部(计

财部)牵头,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相关部门参与,按照设备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5.1.3因特殊原因,需紧急购置的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由省级分公司相关部门报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与计划部(计财部),由计划部(计财部)确定投资计划并报省级分公司领导批准后,按照设备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5.1.4对于购价在500元以下的通用仪器仪表或购价在200元以下的常用备品备件的购置,可以由地市分公司按相关物资采购流程自行组织采购,并履行入库、建档等手续。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应每季度将此类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的采购情况汇总报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 5.1.5对于总部统一采购的仪器仪表、备品备件,下发省级分公司后,省级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须将购置清单及相关资料报送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新购的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到达地市分公司后,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相关专业部门应组织签收、验收,并履行入库、建档、领用等手续。

5.1.6总部各专业部门采购仪器仪表根据总部相关采购流程执行。

5.2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的分类、标识和确认

5.2.1对到货验收合格的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由各地市分公司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管理员统一标识,并填写机历卡和台帐清册,注明用途、使用要求等,并保存操作手册等资料。

5.2.2对到货验收不合格的设备,验收人员应做好相应记录,并报请采购部门办理退货或调换。 5.3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的保管、使用、维护

5.3.1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应由各地市分公司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管理员负责保管,定期清洁,做好防潮防尘工作,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符合存放规定要求,重要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重点保管。

5.3.2维护人员因维护测量、测试或处理故障需要借用仪器仪表或备品备件时,要填写借用单,并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批准、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管理部门审核后领取。另外,对故障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应及时报修。

5.3.3各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已领用的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如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及时予以处理。

5.3.4仪器仪表、备品备件使用时应严格按操作手册和有

关规定进行操作,贵重精密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操作,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5.3.5仪器仪表、备品备件使用完毕,应及时还库,并做好相应的使用记录。

5.3.6按照仪器仪表计量校准计划,地市分公司应每年对在用仪器仪表执行周期检测、校准,并做好仪器仪表检测、校准记录。对偏离校准状态的仪器仪表应进行故障分析和维修。 5.3.7按照各专业维护规程要求,应对备品备件进行定期检测、维护,保证可用性,并做好各项检测记录及归档工作。

5.4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的调度

5.4.1因生产需要,省级分公司间需借调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必须由借用方填写调度申请单报总部相关专业部门,经总部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后实行统一调度。 5.4.2因生产需要,地市分公司间需借调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必须由借用方填写调度申请单报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经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审核后实行统一调度。 5.4.3地市分公司内部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的借调由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协调解决。由借用方填写调度申请单报

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经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审核后实行统一调度。 6 附则

6.1所有仪器仪表、备品备件不能用于非生产用途。 6.2鉴于各地市分公司具体的运维体系,本制度中地市分公司专业部门的部分职责可以相应地归入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

6.3各单位和部门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在本制度基础上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并向同级运行监督部报备。 6.5对于特殊情况,各单位要详细说明并上报审批。

第七章 割接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割接管理,强化运行维护流程管理,控制割接对网络和业务的影响,提高网络运行质量。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专业网络和应用系统因工程建设和网络运行维护需要,对网络和应用系统正常运行造成影响或可能造成影响的工程割接和网络、设备调整变更。

3 组织结构与职责 3.1组织结构

割接管理实行总部、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三级管理。总部各专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影响重大的割接并报总部运行监督部备案;其它割接方案由各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负责审批,各专业部门和地市分公司组织实施。

3.2职责

3.2.1总部运行监督负责全网割接的监督管理、跨网割接的协调;总部专业部门归口管理全网本专业割接,审批并协调跨省割接。

3.2.2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负责全省割接的统一审批、管理和监督,协调省级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和地市分公司进行割接准备及割接实施,建立全省割接审批、反馈、监督体系,形成割接的闭环管理。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全省本专业割接的专业管理,制定本专业割接操作流程和实施办法,审核地市分公司割接实施方案,具体指导相关地市分公司或相关部门实施割接。

3.2.3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负责本地割接的统一申请、实施和管理,并牵头地市分公司专业部门制定本地割接操作流程和实施办法。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本地本专业割接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制定本专业割接实施方案,周期性对本专业割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4 割接的类别和界定

按影响通信的范围、持续时间和性质严重程度,将割接分为三类:一类割接、二类割接和三类割接。 4.1 一类割接,为对网络或业务影响很大的交换设备割接或调整,重要局数据修改及局向调整、网络参数优化,局房动力设备、支撑系统、全国性的应用系统、网管设备、长途一干割接,总部统一组织实施的重要电路调度和数据修改调整。一类割接的特点是对客户业务影响范围广、准备时间长、涉及部门多。

4.2 二类割接,为省内二级长途干线、本地传输设备及线路割接,BSC割接,批量进行或影响较大的基站、地方性的应用系统、接入设备等割接。二类割接的特点是对客户业务造成一定影响或涉及多个部门。

4.3 三类割接,为对网络和业务运行影响不大的新增软件补丁、基站、接入设备和线路等割接,总部例行指令性数据修改调整。三类割接的特点是影响较小、准备时间短。

5 割接实施要求 5.1一类割接的要求

5.1.1省级分公司必须成立通信割接实施小组,其成员由

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省级分公司割接实施专业部门、工程施工单位、设备厂家等组成。省级分公司割接实施专业部门为主要责任部门,须在割接前96小时提交详细的割接方案和计划,经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组织通信割接实施小组审核后,报省级分公司公司领导批准实施。影响重大的通信割接方案,应报总部专业部门审批后报总部运行监督部备案。

5.1.2省级分公司专业部门组织实施的一类割接方案,应经总部专业部门审批后,报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审核执行;总部专业部门统一组织的一类割接,负责实施的省级分公司专业部门应将割接方案向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报备后执行。

5.1.3根据对网络运行和用户服务的影响程度,割接前72小时应通过媒体告知用户,并根据本省通信管理局要求完成备案或报批等工作,可能影响其它电信运营商网络运行的割接,要提前通知对方。 5.2 二类割接的要求

5.2.1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为协调部门,省级分公司割接实施专业部门为主要责任部门。省级分公司割接实施专

业部门填写通信割接申请单,经相关部门会签意见、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审批同意后,转发相关部门或地市分公司实施。影响重大的二类割接应报总部专业部门审批。 5.2.2根据对网络运行和用户服务的影响程度,割接前72小时应通过媒体告知用户,并根据本省通信管理局要求完成备案或报批等工作,可能影响其它电信运营商网络运行的割接,要提前通知对方。

5.3 三类割接的要求: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为协调部门,省级分公司割接实施专业部门为主要责任部门。由省级分公司割接实施专业部门填写通信割接申请单,报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审批同意后,转发相关部门或地市分公司实施,

5.4 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在具体实施割接前,应进行市分公司内部的割接审批,并对割接过程负责。

6 割接工作流程 6.1 割接方案准备

6.1.1一类割接前,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必须牵头成立割接实施小组。

6.1.2 割接前,割接实施部门必须制定割接方案。根据专业网络和设备情况,割接方案应包括以下相应内容: (1)割接的工程概述。 (2)本次割接前的网络状况。 (3)本次割接后的预期目标。

(4)本次割接相关的地点、时间、参加人员、通信联络方式。

(5)割接的条件是否已具备,割接时对用户的影响程度(时间、范围)。

(6)交换及控制部分的准备情况

(7)中继电路、信令链路和路由的准备情况。 (8)网络数据部分的准备情况。 (9)各相关环节传输电路的准备情况。 (10)相关设备的调测情况。 (11)计费系统的准备情况

(12)割接的时序,对其它通信割接的影响。 (13)割接的测试要求。 (14)割接时测试所需的仪器。 (15)测试表格。

(16)相关部门的配合需求和准备情况。 6.2割接前技术和人员准备

(1)割接前须制定应急措施与处理程序。

(2)割接前网络数据必须制作好后备文件,确保网络数据安全。

(3)割接前必须指定专人对割接前后的网络数据进行对比、核对和确认。割接计费相关设备前,必须记录当前设备的计费状态,以及确认计费的倒换工作,确保计费数据的完整性。

(4)实施部门现场人员实施割接前,应确认网络运行情况,并再次确认有关割接的准备工作是否完备。 (5)确认相关部门、厂家的人员和设备是否到位。 (6)提前通知客服部门作好用户投诉的处理工作。 6.3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一类割接进行会审并报省级分公司公司领导批准;跨省实施或影响重大的,应报总部运行监督部审批。二类及三类割接由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负责审批。

6.4割接一般应在夜间话务负荷最低时进行。对可能导致较大影响的一、二类割接,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省级

分公司割接实施专业部门应派人到割接现场进行监督协调。

7 割接监督

7.1割接后,割接实施部门必须进行网络运行测试和拨打测试确认割接成功,并生成系统后备带。对网络的运行要进行跟踪观察,记录割接后的网络运行情况,进行拨打测试和计费验证。

7.2割接后,割接实施部门与业务使用部门应对割接后的网络状态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实施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7.3割接超出割接方案审批范围和时段的,视作障碍考核。 7.4一类割接方案和割接完工、验收报告须归档到分公司档案室。省级分公司割接实施部门须报送割接工程实施情况到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完成确认手续。

第八章 话务管理制度

1 目的

掌握全程全网运行情况,控制网络负荷,提高接通率,提高设备利用率,提高网络运行质量,更好地为市场营销、工程建设提供准确、详尽的话务数据支持。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专业网络网间、网内的话务管理。

3 组织结构和职责 3.1 组织结构

话务管理实行总部、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三级管理。在总部层,由总部运行监督部会同总部专业部门、互联互通部负责全网话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在省级分公司层,由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会同省级分公司专业部

门、互联互通部负责对本省话务管理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在地市分公司层,由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会同地市分公司专业部门、互联互通部(互联办)负责本地话务管理具体实施。 3.2 职责

3.2.1总部运行监督部负责监督全网话务管理工作。总部各专业部门归口管理全网本专业网间、网内话务,制定话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规范全网话务统计、分析、上报活动,监督、检查、考核和组织、协调各分公司话务管理工作。总部互联互通部负责全网与相关电信运营商的电信网络互联、电信业务互通的职能管理。

3.2.2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负责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全省话务管理工作,综合分析全省话务数据,定期通报全省网络运行质量情况。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全省本专业网间、网内话务管理,制定全省话务管理补充规定,规范全省话务统计、分析、上报活动,分析掌握全省本专业话务情况,定期报告全省本专业网络运行质量情况,指导地市分公司做好话务管理、话务统计、话务分析、话务上报。省级分公司互联互通部负责本省网络与相关电信运

营商的电信网络互联、电信业务互通的职能管理。 3.2.3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负责本地网络话务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综合分析本地话务数据,定期通报本地网络运行质量情况。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本地话务管理的具体落实,做好话务监控、话务统计、话务分析、话务上报,合理配置路由、电路,制定话务应急预案。地市分公司互联互通部(互联办)本地网络与相关电信运营商的电信网络互联、电信业务互通的职能管理。

4 基本要求

4.1树立话务产品意识,切实加强话务量的管理和控制,及时分析话务构成、话务流向变化情况,为全网经营提供依据。

4.2定时收集、分析处理话务数据,掌握网络繁忙程度及用户通话规律,用以调整网络资源,达到疏通话务、平衡话务的目的,提高接通率。

4.3所有运行网络都要进行话务统计。话务数据的统计要统一公式、统一采集点、统一时间,对不同厂商的设备要统一要素,保证可比性、时效性和真实性。

4.4话务数据要反映网络运行的真实情况,不断完善话务统计方法。话务统计的内容、方法、报表格式和时段应严格按照总部及省级分公司规定的话务统计参数说明、算法及报表要求、技术要求执行。

4.5严肃话务统计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原始数据、统计结果,并对统计数据执行保密规定。

4.6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必须按时传报,做到准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4.7根据话务统计结果,对流量、流向、拥塞、溢出及负荷等异常状况分析原因,制定解决对策,改善网络质量。统计中发现的影响重大的问题应进行专题分析,并限时解决。

4.8要进行趋势和预警分析,使网路的调整和潜在的障碍预测更具科学性和准确性。要提前做好话务异常时的应急预案、迂回路由方案,合理配置网络资源。

4.9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的汇总、传送、保存应以电子文件的方式进行,按年度进行归档管理。统计原始数据要求保存1年,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文件要求保存至少3

年。

4.10要根据网络的实际情况提前做好互联电路准备工作,当互联中继每线忙时话务量达到0.6Erl时,应考虑增加互联中继。

4.11各专业网内的话务调度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专业间话务调度由运行监督部门负责协调。 5 话务数据范围 5.1设备占用率。

5.2处理机(CP)负荷、信令模块和信令链路负荷、归属位置寄存器(HLR)负荷。 5.3总话务量、每线话务量。 5.4中继负荷、使用效率、溢出比。 5.5无线话务量、无线呼通率。 5.6拥塞次数。

5.7 BHCA值、平均呼叫次数、呼叫时长,BHSM值。 5.8设备和全网的话务处理能力、各种呼叫类型所占百分比。 5.9按各种方式统计的话务负荷。

5.10周期数据比较和一个阶段内的发展趋势分析。 5.11其它话务数据。

5.12参考话务数据,包括接通率、掉话率等。

6 工作程序

6.1各地市分公司应按照总部、省级分公司的业务要求,定时采集、处理、分析本地网络话务数据。各地市分公司可以根据网络实际运行情况增加统计项目、调整统计周期,以便更全面准确地反映网络运行情况。

6.2各地市分公司对总部、省级分公司规定的统计项目应按照总部、省级分公司的具体要求落实完成,并每周将一周话务统计分析报告上报省级分公司专业部门。 6.3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每周汇总全省本专业一周网络话务数据,完成全省本专业一周话务统计分析综合报告,报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

6.4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每周汇总全省各专业一周网络话务数据,上报省级分公司领导,并向市场部门通报。 6.5地市分公司一周话务数据的统计时段、每周上报时间由各省级分公司明确。省级分公司专业部门应按照总部专业部门规定的报表上报具体要求,完成上报总部。 6.6各地市分公司对不同时段所采集的各项话务数据应进

行关联、整体分析,特别对已采取措施的项目要进行跟踪分析评估,进行趋势性预警分析,以进一步提出网络优化方案和提高网络质量的措施,形成采集-分析-采集的闭环流程。

6.7各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每月应组织召开一次本地话务管理会议,分析本地网络的话务负荷情况和发展变化趋势。会同地市分公司专业部门、市场部根据话务统计数据和市场营销方案提出网络调整、扩容及应急处理措施。 6.8各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每月应组织召开一次全省话务管理会议,分析全省网络的话务负荷和发展变化趋势,会同省级分公司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网络调整、网络建设方案。 6.9总部应建立话务分析例会制度,分析全网话务负荷和发展变化趋势,制定相应对策。

第九章 网络质量分析例会制度

1 目的

组织召开网络质量分析例会目的在于研究分析网络运行维护情况、质量指标和障碍情况,总结前期维护经验,提出下一阶段的质量目标,不断提高网络运行质量。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专业网络质量分析例会管理。

3 组织结构和职责

网络质量分析例会实行总部、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

司三级会议组织方式。在总部层,总部运行监督部会同总部各业务部门组织召开全网网络质量分析例会,分析存在的问题,检查各省级分公司维护工作,并将会议决议下发省级分公司。省级分公司须根据会议决议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向总部反馈整改情况。总部组织召开的质量分析例会原则上半年召开一次,分部各专业部门应每月将网络质量报告抄报总部运行监督部。

在省级分公司层,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负责组织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召开全省综合性网络质量分析例会,分析质量指标和障碍情况,协调和检查各专业、各地市分公司的维护工作,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例会每月一次。在地市分公司层,由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组织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召开本地综合性网络质量分析例会,分析质量指标和障碍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例会每月一次。

4 基本要求

4.1网络质量分析例会应对各专业话务情况、网络服务指标、障碍指标、修复指标和工作流程等运行维护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检查,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网络质量

分析例会应分解各项考核指标到各级维护部门,落实责任到人,将上月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同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应组织专人解决。

4.2网络质量分析例会应对比分析地区、系统和行业同类指标,找出差距,有针对性加大实施网络优化,提高维护工作水平。

4.3网络质量分析例会应根据网络维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每次会议主要议题并重点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4.4每次网络质量分析例会应检查落实上次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

4.5网络质量分析例会须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及时发放会议纪要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会议决定的事项须由相应责任部门跟踪落实。

4.6 对于重大、紧急的维护、保障工作或质量问题,省级分公司应及时组织专题维护会议,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应急保障和整改措施。

4.7各级网络质量分析会应根据需要邀请市场、客服部门

参加,协调解决用户投诉、市场经营方面反应的有关网络问题。

4.8各分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设备厂家为网络质量分析例会提供技术支持。

5检查与考核

5.1总部运行监督部和总部专业部门对省级分公司网络质量分析例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会同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对地市分公司网络质量分析例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及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共同对地市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维护例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5.2对网络质量分析例会制度不够落实,造成内部信息交流阻塞,影响正常工作流程的单位和部门,应在维护管理

第十章 通信故障管理制度

1 目的

在发生故障时,迅速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应急措施,排除故障,恢复通信,缩短故障历时,减少损失,并同时逐级上报;事后认真分析记录,不断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尽力减少或避免类似故障的再度发生,以保证设备不间断良好地运行。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专业网络已开通运行的设备、电路和

应用系统,在承担业务期间,无论何种原因造成通信中断或质量降低致使用户无法使用的情况。

3 组织结构 3.1组织结构

通信故障管理实行总部、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三级管理。在总部层,由总部专业部门归口管理全网本专业通信故障,总部运行监督部负责通信故障的监督管理;在省公司层,由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牵头,归口管理省内通信故障,省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在地市分公司层,由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牵头,归口管理本地通信故障,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3.2职责

3.2.1总部运行监督部负责通信故障的监督管理,并负责通信事故的处理、通报。总部专业部门归口管理全网本专业通信故障,制定故障处理流程,协调跨省故障的处理,监督、检查、考核各分公司故障处理及上报情况,对重大故障、严重故障进行定期通报。

3.2.2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负责全省通信故障的统一管

理和监督。在通信严重阻断和事故时,协调指挥相关专业部门和地市分公司尽快处理,恢复通信,并立即向上级报告。建立全省故障监督检查体系,定期对各地市分公司通信生产过程和故障进行监督检查,形成通信故障的闭环管理。按月汇总各专业通信故障情况,随月报上报总部运行监督部。

3.2.2 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配合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进行全省本专业通信故障的管理,制定本专业的通信故障操作流程和考核实施办法。在通信严重阻断和事故时,组织指挥相关地市分公司或相关部门尽快处理,恢复通信,并立即通报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有关故障情况。事后认真组织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严重故障、重大故障、通信事故应在恢复通信后24小时内写出故障报告报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并根据总部有关故障上报时间规定上报总部专业部门、抄报总部运行监督部。定期检查各地市分公司通信故障情况,按月汇总、分析通信故障情况通报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并随月报上报总部专业部门。 3.2.3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负责本地通信故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并牵头地市分公司专业部门制定本地通信故障

操作流程、应急预案和考核实施办法。在通信严重阻断和事故时,协调相关专业部门迅速、有效地处理,尽快恢复通信,并立即向地市分公司领导和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报告。事后认真组织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严重故障、重大故障、通信事故应在恢复通信后24小时内将各相关专业部门故障分析报告上报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建立本地故障监督检查体系,周期性对各专业通信生产过程和故障进行监督检查,形成通信故障的闭环管理。 3.2.4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配合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进行本专业通信故障的管理,制定本专业的通信故障操作流程、应急预案。在通信阻断和事故时,迅速组织抢修,并同时上报省级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和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尽快查明原因,恢复通信,事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严重故障、重大故障、通信事故应在恢复通信后24小时内写出故障分析报告上报省级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和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周期性对本专业通信生产过程和故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4 通信故障的类别和界定 4.1通信故障的类别

通信故障分为四类:通信事故、重大故障、严重故障、一般故障。

4.2通信事故的界定范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2.1因违章操作、突发事故或由不可抗拒力(如地震、水灾),造成通信大面积阻断,用户大量申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或已经产生不良的政治影响。 4.2.2由于操作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计费营帐等系统大范围差错,引起大量用户集中申告或发生新闻媒体重点曝光。

4.2.3由于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失泄密,给企业或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4.2.4发生重大责任性人员伤亡、基站铁塔倒塌、机房消防事故等。

4.2.5各专业技术维护规程规定的其他通信事故。 4.3重大故障的界定范围

重大故障:凡是通信大面积中断或计费营帐系统大范围差错等,引起大量用户集中投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故障。

重大故障的界定范围根据各专业技术维护规程的规定。 4.4严重故障的界定范围

凡是影响范围较大的系统或关键设备发生通信阻断并达到一定时长的故障称为严重故障。严重故障的界定范围根据各专业技术维护规程的规定。 4.5一般故障

除通信事故、重大故障、严重故障以外的其他故障为一般故障。

5 通信故障处理原则

5.1分公司各专业部门必须建立本专业故障的抢修处理流程、应急预案和“通信故障记录簿”。无论是申告的故障还是维护人员自己发现的故障,均应填写相应的故障处理报告单。

5.2故障发生后,各专业应按“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首先判明故障区段、部位,视设备、电路的重要程度,可采取临时倒换的应急措施,然后进一步查明故障原因,并迅速组织修复,缩短故障历时。

5.3故障原因查明后,故障处理人员有能力解决的应立即解决,恢复正常通信。如无法解决时应尽快通知上级部门或设备供应商、维护部门前往处理。

5.4故障涉及多个专业部门时,由运行监督部负责牵头组织,本着“先本端,后对端”的业务指挥顺序进行操作,各专业部门都应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无理由拖延或不予配合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6 通信故障处理流程

6.1故障发生上报(申告)流程

6.1.1确认故障级别。无论是申告的故障还是维护发现的故障,地市分公司专业维护人员都必须初步处理诊断故障等级。 6.1.2上报程序

地市公司层,确认为一般故障时,相关部门维护人员应积极主动设法修复,若不能立即修复的故障须及时上报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和相关专业部门故障现象、故障影响范围及处理情况,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和相关专业部门根据故障情况决定是否上报(半小时以上不能处理的较

为严重的一般故障,原则上应同时分别向地市分公司分管领导、省级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及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报告);经确认是通信事故或重大故障、严重故障(包括无法判断故障级别的故障)时,相关维护人员必须立即上报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和相关专业部门故障现象和故障影响范围,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和相关专业部门接到故障报告并确认是通信事故或重大故障、严重故障后,分别立即向地市分公司分管领导、省级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及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报告。

省级分公司层,省级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及运行监督部接到通信事故或重大故障、严重故障报告经分析判断确认是通信事故或重大故障、严重故障后,应分别立即向省级分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并向总部相关专业部门及总部运行监督部报告。 6.2故障处理流程

6.2.1一般故障。经确认是一般故障,相关部门维护人员按相应维护流程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故障,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和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应根据职责立即协调省、地市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组织修复;省、地市分公

司相关专业部门应根据职责和本专业的通信故障处理流程、应急预案,组织查修工作,查明原因,尽快恢复通信正常。

6.2.2通信事故或重大故障、严重故障。经确认是通信事故或重大故障、严重故障后,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和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应根据职责立即协调省、地市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组织抢修,恢复通信;省、地市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应根据职责和本专业的通信故障处理流程、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修工作,查明原因,尽快恢复通信。 6.3故障记录和分析报告流程 6.3.1一般故障。

6.3.1.1各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牵头组织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每月召开一次通信质量分析会,对每月的一般通信故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故障归类统计、故障发生及主要原因分析、专业部门故障记录(通信故障处理报告单)填写是否及时、相应解决措施是否合理,以及提出网络改造和网络优化建议等,并将总结报告上报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及省级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

6.3.1.2原则上对半小时以上不能处理的较为严重的一般

故障,相关维护人员或处理人员应按要求记录故障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来源、处理经过、配合人员、反馈信息、遗留问题及解决办法等信息。省、地市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运行维护部将根据故障情况,有权要求相关专业部门在故障恢复正常后24小时内写出故障分析报告、填写通信故障处理报告单,并逐级上报。 6.3.2通信事故或重大故障、严重故障

6.3.2.1经确认是通信事故或重大故障、严重故障后,相关维护人员或处理人员应按要求记录故障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来源、处理经过、系统更改内容、解决办法、配合人员、反馈信息、遗留问题等信息。

6.3.2.2通信事故或重大故障、严重故障恢复正常后,各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组织督促地市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在24小时内写出故障分析报告、填写通信故障处理报告单,并分别由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及地市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上报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及对口专业部门;省级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在故障恢复正常后24小时内也应写出故障分析报告并填写故障处理报告单,提交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视情况需要确定是

否责成地市分公司或省级分公司相关部门提交更加详尽的故障过程说明、分析报告。总部各专业部门应主动向总部运行监督部报告通信事故、重大故障、严重故障情况。 6.3.2.3在通信事故或重大故障、严重故障发生后,省、地市分公司相关部门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当月必须召开专题分析会,制定防范整改措施,并形成会议纪要。地市分公司会议纪要上报至地市分公司领导、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及对口专业部门,省级分公司会议纪要应下发至各地

第十一章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1.1明确网络安全管理范围及管理职责,使网络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1.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网络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可靠。

2 适用范围

网络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两部分。 2.1网络安全是指生产网络的安全。包括对各级操作密码、远程登陆、生产网与外部网的隔离、网络攻击、计算机病毒防范与杀毒等方面的管理。

2.2信息安全是指防范有害信息入侵、传播方面的管理。

3 组织机构和职责 3.1组织机构

网络安全管理实行总部、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三级管理。在总部层,总部运行监督部负责牵头管理涉及全网的网络安全,总部各专业及相关部门负责相关专业网络安全工作;在省级分公司层,由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牵头组织,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具体负责相关专业网络安全工作;在地市分公司层,由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牵头组织,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具体负责本地网络安全工作。 3.2职责

3.2.1总部运行监督部负责牵头管理涉及全网的网络安全,并负责网络安全的对外协调工作,会同总部相关部门

监督、检查、考核各单位网络安全工作。总部各专业部门负责管理全网本专业网络安全工作。

3.2.2 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负责全省网络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审批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制定的年度网络安全检查计划,在此基础上制定全省年度网络安全检查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地市分公司及省级分公司各部门网络安全工作;及时向总部运行监督部报告全省网络安全情况。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全省本专业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网络安全检查计划并参与具体实施。 3.2.3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负责本地网络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地市分公司各部门网络安全工作,及时向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报告本地网络安全情况。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具体负责本地本专业网络安全的日常管理,落实执行网络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4 网络安全管理要求

4.1总部各专业部门必须备有电子及书面的本专业全网骨干网网络拓扑图,同时报总部运行监督部备案;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必须备有电子及书面的本专业全省网络拓

扑图,同时报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备案;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必须备有电子及书面的本地网络网络拓扑图,同时报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备案。网络拓扑图要求详细准确,特别要标出与其他网络的接口部分,包括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同时要做到网络拓扑图实时更新、实时报备。 4.2遵守生产网与外部网严格隔离的原则。对核心网络(重要生产网)必须实现与外部网物理隔离;对非核心网络,因生产需要必须与外部网连接的,须经省级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或总部相关专业部门、总部运行监督部审核批准,建立安全防范机制(如软硬件放火墙)后,方可实现连接。

4.3严禁在生产网络的计算机上安装非总部、分公司正式购买的或未经总部、分公司书面批准的任何软件。 4.4作好生产网络病毒防范与杀毒工作。生产网络必须按实际情况,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同时定期更新病毒特征文件并定期杀毒;严禁将生产网络的计算机作办公用途,收发公息;严禁在生产网络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媒介,任何磁盘、磁带、光盘必须确保其干净无毒,方可在生产网络上使用。

4.5作好密码管理工作。建立生产网络各级密码专人负责制度,各级密码掌握者负有口令安全的责任。最高级密码只能由系统管理员一人掌握,同时定期修改。系统管理员出差时,要做好密码移交工作。

4.6加强生产网络远程登陆管理。厂家因技术支援需要,远程登陆生产网络,必须填写申请表,写明登陆目的(为完成什么工作),登陆时间,登陆人等,经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审批后,方可登陆网络;对于故障处理等紧急情况,可口头请示批准后,先登陆,再补填申请表。对远程登陆MODEM,平时必须关电并拔去电话线,在需要时经审批才能开放。

4.7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做好信息传输的安全、信息存储的安全、网络传输信息内容审计及有害信息防范的工作。 4.8总部各专业部门要制定年度网络安全检查计划,并报总部运行监督部审核;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要制定年度网络安全检查计划,并报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审核,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在此基础上制定全省年度网络安全检查计划。制定检查计划的依据主要是重大节前安全生产检查、防汛抗台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因开拓市场需要的安

全检查及全网局数据核查等方面安全检查需求。 4.9为保障生产网络安全运行,网络的一切操作工作,如局数据修改、软件升级、软件补丁、设备割接及入网、施工安全管理等,都应严格遵循相关管理办法、操作规范执行。

4.10作好生产网数据备份工作。各专业要制定出数据备份方案,确定数据备份周期、备份方式、备份数据保存周期及保存方式等。对核心数据要作到每天备份及双备份,对采用磁带、光盘、软盘等外界媒质备份的,数据备份带要异地存放。各机房要根据要求作好数据备份工作。 4.11作好网络故障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要组织相关单位及设备厂家,制定故障应急预案,包括数据紧急恢复预案。各机房要熟练掌握。

4.12加强网络故障隐患的检查及解决工作。各分公司要将故障隐患的检查与解决工作纳入日常维护工作中去。同时,结合发生的故障情况,在月质量分析报告中提出故障隐患及解决措施,在下月的质量分析报告中要跟踪解决情况。 4.12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国家重大专项通信保障期间应进行封网,封网通知由总部运行监督部商总部专业部门后

下达,各分公司应按总部要求执行。封网期间禁止工程施工、各类割接和局数据的变动。

第十二章 巡检制度

1 目的

定期了解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好网络日常运行的基础

数据记录,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隐患,确保设备的完好率,保证网络运行质量。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专业网络及设备的巡检。

3 组织结构和职责 3.1 组织结构

巡检管理实行总部、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三级管理。在总部层,由总部运行监督部负责综合协调全网巡检,总部各专业部门负责全网本专业巡检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在省级分公司层,由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会同省级分公司专业部门负责对本省网络和设备巡检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在地市分公司层,由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会同地市分公司专业部门负责本市网络和设备巡检工作的具体实施。 3.2 职责

3.2.1总部运行监督部负责综合协调全网巡检,参与各专业大区组巡检查考核,必要时组织第三方巡视。总部各专业部门归口管理全网本专业巡检工作,制定巡检工作要求

和有关规定,监督、检查、考核各分公司巡检工作,组织本专业大区组巡。

3.2.2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负责监督本省网络和设备巡检工作,参与省内组巡检查考核。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全省本专业巡检管理,制定巡检工作补充规定,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地市分公司巡检工作,配合总部大区组巡,组织省内组巡。

3.2.3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负责监督本地网络和设备巡检工作,协调地市分公司专业部门开展巡检活动。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做好本地网络和设备的例行巡检、节假日和重要通信期的巡检工作,配合上级单位组巡检查,落实执行巡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巡检的基本要求

4.1对通信网络和设备定期进行巡检,是确保运行维护工作有效开展、保证网络运行质量的重要措施。巡检工作包括例行巡检、节假日和重要通信期的巡检以及组巡。 4.2维护人员应根据工作计划,对所维护管理的设备定期进行预防性巡视检查,机房和外线维护人员在巡视中应认

真负责,及时发现问题,重点注意处在环境恶劣下、存在潜在质量故障的设备,巡视检查要认真进行记录。 4.3巡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以下原则:

(1)按一定特征将巡检对象分为若干级别,以不同的周期进行巡检;

(2)随同处理障碍进行巡检; (3)与其他专业进行综合巡检; (4)与业主协调时的巡检;

(5)通过环境集中监控和网管监控的巡检。所有的巡检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时间、巡检情况和责任人,并应在相应的记录卡上签字。

4.4在巡视中如发现告警应立即进入处理流程,判定为故障的要立即进入故障处理流程。

4.5在台风、雷雨、雪雾、洪水等自然灾害季节前,要特别进行一次巡检。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要加强巡检,并增加巡检次数。

4.6在巡检工作中,各级运行维护部门应认真负责反映工作情况和网络质量,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和数据。 4.7对于巡检结果,各级运行维护部门要组织分析,找出

原因,及时改进。

第十三章 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通信网络设备管理活动,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保证通信网络安全和持续发展能力。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专业网络中各类设备的管理。

3 组织结构和职责 3.1 组织结构

设备管理实行总部、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三级管理。在总部层,由总部运行监督部会同总部专业部门负责全网设备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在省级分公司层,由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会同省级分公司专业部门负责对本省设备管理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在地市分公司层,由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会同地市分公司专业部门负责本地设备管理具体实施。

3.2 职责

3.2.1总部运行监督部负责监督全网设备管理工作。总部各专业部门归口管理全网本专业设备,制定设备管理工作的规划和有关规定,监督、检查、考核和组织、协调各分公司设备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分析、处理设备特大事故。 3.2.2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和组织、协调全省设备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审核新设备、新制式的入网,负责组织全省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全省本专业设备管理,制定全省设备管理补充规定,掌握全省本专业设备现状,指导地市分公司做好设备管理。

3.2.3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负责制定本地设备综合管理目标,建立健全本地各类设备的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分类、处理及上报工作,及时报告设备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做好本地设备的基础管理和专业管理工作,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定期检查落实情况,落实设备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及时报告主要设备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实施计划,及时报告设备事故情况。

4基本要求

4.1通信设备要列入固定资产统一管理,通信设备类的固定资产管理归口运行维护管理部门。

4.2所有作为固定资产的设备,都应统一分类编号、建帐、立卡,做到帐、卡、物相符,及时记录增减情况,准确掌握设备的数量、质量和性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动态设备数据库,不断提高设备管理的经济效率和管理水平。

4.3要做好设备档案工作,做到资料齐全,使用、维修原始记录准确完整。加强设备管理方面的资料积累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设备的统计制度。

4.4建立机历卡制度,每台(架)设备要设立格式统一的机历卡,挂在设备的适当位置,机历卡要注明设备的名称、型号、厂家、投产日期以及维护记录,机历卡要统一制作,由维护人员填写,管理部门负责检查。

4.5各分公司设备维护和管理部门应明确有专人负责设备管理,使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重视设备现场管理,做好清洁、检查、维护和调整工作。

4.6系统设备是完成通信任务的物质基础,必须管理好、

维护好、使用好。通信设备严禁挪作它用。

4.7设备仪表的专用附件、备件要做到随机专用,妥善保管。备用设备不得随便拆除其机盘和元件,要保持原机的正常状态,定期试用。

4.8设备保管均应建立相应的库房,分别存放,符合干燥、通风、安全的要求。对某些精密、贵重设备,应视具体保管要求,采取相应的防尘、防震、恒温等措施。 4.9设备清查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内容包括:帐物是否相符、设备使用情况、设备事故报告。清查工作由地市分公司自查为主,省级分公司应根据地市分公司自查的材料,进行核实。

4.10各分公司发生的设备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职责范围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上报。事故等级的划分按各专业维护规程规定执行。

5 设备完好标准

5.1主要技术指标和电气性能应符合或高于维护技术标准。 5.2主要功能与性能指标、业务能力应符合或高于规程规定的标准。

5.3结构完整、部件齐全、外观整洁完好。 5.4设备能正常运行、使用良好。 5.5技术资料、图纸齐全并与实物相符。

5.6设备完好率标准应符合上海合星普惠有限公司颁布的规定指标,并列入维护考核内容。

6 设备的评估

6.1加强设备评估有益于发现问题,提高网络质量,并为设备新采购提高主要依据。

6.2设备评估应定期进行,并可以结合专项评估、动态评估。 6.3要不断研究完善设备评估手段,通过引入信息技术手段,加强设备评估的工作效率。 6.4定期评估流程

6.4.1每年初由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组织进行全省在网设备的年度评估。由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汇总拟评估的全省在网设备型号种类,提交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 6.4.2地市分公司根据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的要求,由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牵头地市分公司层面的设备评估工作,根据评估项目分解至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

6.4.3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根据评估项目实施设备评估,评估意见经地市分公司领导审核后上报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

6.4.4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汇总整理各地市分公司、省公司相关部门的评估意见,提出在网设备的综合评估意见,并予以公布。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性能问题的设备应上报总部运行监督部。

6.4.5设备新采购应以设备综合评估意见为重要依据。 6.4.6各地市分公司也可以根据生产需要自行组织设备评估。

6.4.7定期评估、专项评估参照以上流程执行。

7 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7.1设备的改造与更新按固定资产改造更新流程办理,必须事先作出设计和技术经济论证,并纳入分公司年度计划,按设备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

7.2设备改造竣工后,地市分公司应按设计要求及有关规程进行验收和试运行。

7.3对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予以报废(损)更新:

7.3.1已达到使用年限,并丧失使用价值的。

7.3.2经过测试,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要求和生产安全的。

7.3.3设备老化、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造成事故,大修理后虽能恢复使用,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7.3.4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第十四章 维护人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维护人员管理,提高维护人员素质,造就优秀的维护人才,提高网络运行维护工作的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网运行维护人员的管理。

3 组织结构和职责 3.1 组织结构

维护人员管理服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规定,实行总部、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三级管理。在总部层,总部运行监督部、各专业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维护人力资源管理;在省级分公司层,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各专业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维护人力资源管理;在地市分公司层,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各专业维护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维护人员管理。

3.2 职责

3.2.1总部运行监督部负责各分公司维护人员的业务技能、上岗资质、工作质量的监督和考核。总部各专业部门负责制定本专业运行维护岗位、维护人员配置原则,监督、检查、考评各分公司对维护人员的管理情况。

3.2.2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负责各地市分公司维护人员的业务技能、上岗资质、工作质量的监督和考核。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制定全省本专业运行维护岗位、维护人员配置的补充规定,监督、检查、考评各地市分公司维护人员的技能和工作情况。

3.2.3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负责本分公司维护人员的监督管理,配合地市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维护人员的考核。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本部门维护人员的日常管理,合理分配维护工作任务,考评维护人员技能和工作情况,配合地市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维护人员的考核。

4维护人员管理的基本要求

4.1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工作量定员”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运行维护岗位、维护人员配置。

4.2维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专业的运行维护技能,胜任本职工作。维护人员数量的确定应少而精,提倡一专多能,提高工作效率。

4.3由于采用集中维护和网管中心的维护,各专业维护人员的数量原则上应比设计文件规定和传统配置的数量要少,相关规程确定的数量应作为上限数值参考。 4.4维护人员的技术业务层次应分为三级,各级维护管理部门要以实际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为主考核维护人员,在维护队伍中引进必要的竞争机制,实行必要的淘汰制。 4.5维护人员应持证上岗,努力提高自己的技术业务水平和维护管理能力,努力培养敬业爱岗精神。

4.6维护人员的转岗或换岗,应充分考虑维护人员所属部门的意见,保证维护队伍的基本稳定。

4.7加强维护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运维专家人才,逐步加强设备和系统的核心技术掌握,提高网络运行维护的水平。

5维护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5.1肯于吃苦,勤于钻研,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意识强。

5.2良好的沟通、综合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较高的服务意识。

5.3扎实的专业知识理论基础,了解通信网络的基本原理及网络元素的构成。

5.4遵守运行维护的各项工作规定,掌握本专业知识“应知、应会”。

5.5能够熟练使用本专业通信网络维护测试仪器、仪表。 5.6在专业领域具备优化分析、达到解决问题、完成职责的综合能力。

5.7较强的学习意识和能力,能够不断的进行自我知识更新。

第十五章 维护资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维护资料的使用和管理,保证维护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为维护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依据。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专业各类维护技术档案资料、分析报告和原始记录的管理。

3 组织机构和职责

维护资料管理实行总部、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三级管理。在总部层,总部运行监督部和总部各专业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省级分公司维护资料管理情况,并负责做好本部门维护资料管理工作;在省级分公司层,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和省级分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市分公司维护资料管理情况,并负责做好本部门维护资料管理工作;在地市分公司层,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负责监督、检查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维护资料管理情况,并负责做好本部门维护资料管理工作。各级维护(监督)部

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维护资料的管理。

4 管理内容 4.1 技术档案资料

(1)机房布局及设备装配资料、 (2)中继链路电路图表

(3)系统网络结构框图、局数据资料 (4)机架配置表 (5)光纤、电缆路由图 (6)电源系统资料

(7)各类设备、仪器仪表说明书、原理图及布线图 (8)各类设备和仪器仪表的机历簿 (9)各类设备和仪器仪表检修流程图 (10)各类设备和仪器仪表维护测试规定 (11)各种维护规章制度和维护手册 (12)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13)其它技术档案资料 4.2原始记录和分析报告

(1)值班日记(包括巡视记录及交记录等)

(2)业务联系及通知记录

(3)系统运行记录(含系统再启动记录) (4)机房入室登记表 (5)故障记录和分析报告 (6)软件和数据修改记录

(7)硬件、备份更换及相关信息汇总记录 (8)网络优化资料

(9)质量统计、话务统计和分析报告 (10)运行维护作业表

(11)各类技术培训资料及设备合同的售后服务内容 (12)其它各类原始记录和分析报告

5 管理要求

5.1 各类维护资料必须实施流程受控管理,应结合ISO9001有关技术资料管理要求,按照《IT运维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标识规范》和总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管理。 5.2收发和复制

5.2.1 各级运行(监督)维护部门应严格管理到达本部门以及从本部门发出的各种维护资料和报告,包括总部文

件、公司文件、工单、请示报告、分析报告、优化报告、故障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汇报,各级运行维护部门应尽可能通过电子化方式进行信息管理和发布。

5.2.2 各类文件及资料的签批和转发必须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文件执行后必须有执行人签字。

5.2.3 各类文件及资料需要复印拷贝的,要经部门负责人或发文部门批准。 5.3归档保管

5.3.1 各类技术、业务文件和资料要按年集订成册后归档。工程设计、安装、调测及验收文件,应按规定及时交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5.3.2 各类文件及资料应妥善保存和使用,不准乱涂、更改。热敏纸传真类文件应以复印件的形式保存。 5.3.3 维护资料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存放在专用柜内,按顺序排列编号,每次使用完毕后归放原位。文件资料的保存形式可以是复印件或电子件,并尽量以电子件方式保存,便于查阅。一般原始记录应整理成册,妥善保管。 5.4资料借用

5.4.1值班人员使用的技术档案、资料不得携带出机房,

应设专柜存放,随班交接,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管理。各种文件资料未经批准不能私自外借。

5.4.2借阅资料时应填写“资料借用及归还记录表”,交由资料管理员存档。在借阅期间不得丢失、涂改、损坏、带出机房,如需带出机房需报相应分管领导批准。 5.4.3借阅完毕应及时归还资料管理员归档,以免造成丢失。 5.5资料变更

5.5.1要保证各类资料与实际相符。当设备有变动时,资料也应随之变动。

5.5.2设备调动时,图纸、说明书等应随机转移,不得保留。 5.5.3设备变更后,相关资料图纸应指定人员作相应改动,并将变更部分资料存档。在新文档取代旧文档时,资料管理员应及时注销旧文档。 5.6存储介质管理

5.6.1各级维护部门必须准备一定数量的存储介质作为存贮文件使用。各类存储介质要妥放于专柜中, 以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5.6.2 各类存储介质要置放在温、湿度适宜的环境中, 注意避免强光、 强磁的影响, 避免挤压。

5.6.3 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定期和必要的存储介质转录工作。

5.6.4 严格按照规定步骤操作,防止信息遗失。 5.5保管期限

5.5.1 技术档案、资料应长期保管。原始记录、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应分月整理成册,集中存放,保管期为一年,重大障碍记录和重要报表应保留三年。

5.5.2 各类报表资料记录,工作和值班日志至少保留三年,其中日话务统计报表保留一年,月话务统计报表保留三年,可保存在指定的电脑、光盘中,并做好备份,过期报表资料应定期销毁。

5.5.3 各类传真件的备份归档应每月进行一次,保留一年,定期销毁。

5.5.4 各类维护资料和文件的保管、使用和销毁,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总部有关保密规定和档案管理的法规执行。过期文件应在专人监管下统一销毁。各类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如有丢失应查明原因及时上报。

第十六章 维护费用管理制度

1 目的

维护费用管理的目的是保障网络安全和正常运行,控制维护费用成本支出,规范维护费用使用流程,促进网络维护质量的提高,保障各专业网络安全可靠运行。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专业用于运行维护工作的费用开支。

3 组织结构和职责 3.1组织结构

维护费用管理实行总部、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三级管理。在总部层,总部计财部会同总部运行监督部编制省级分公司年度维护费用计划,总部运行监督部负责全网维护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在省级分公司层,省级分公司财务部负责全省维护费用总额度管理、预算管理和资金管理,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负责全省维护费用的分配、使用审核和监督管理;在地市分公司层,由地市分公司财务部负责本市维护费用的额度管理和资金管理,地市分公司

运行维护部负责维护费用的综合管理。 3.2 职责

3.2.1总部运行监督部负责监督全网维护费用使用情况,审定总部统一实施的集中性维护费用。总部各专业部门负责监督全网本专业维护费用使用情况。

3.2.2省级分公司财务部根据总部计财部下达的固定资产维护费用额度核定全省维护费用总额度,并负责维护费用预算管理。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配合省级分公司财务部对全省维护费用额度的调配管理,负责审核各专业的维护费用开支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考核维护费用使用情况。 3.2.2地市分公司财务部负责本市区域维护费用的总额度管理、预算管理和资金管理。地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配合地市分公司财务部对本市区域维护费用额度的调配管理,并配合省级分公司运行监督部对本市维护费用开支进行监督。

4维护费用开支范围 4.1 维护费用开支范围

维护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固定资产修理费,通信设施

修理费,相关硬件和软件的技术服务支撑费,各专业网络巡检费,维护与测试用工具及仪器仪表费,备品备件费,财产保险费,应急通信费,整治优化费,网络质量评估费,以及维护管理费等。

上海合星普惠有限公司

201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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