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试题及答
案(一)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多选题]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动力包括(BCD) A.党的领导 B.市场经济 C.民主政治 D.民众的法治需求
3[多选题]下列属于公法范畴的是(AC) A.行 B.婚姻法 C.刑法 D.公司法
4[多选题]下列属于民商法法律部门的子部门的是(ABC) A.合同法 B.商标法 C.继承法
D.反不正当竞争法
5[多选题]下列属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是(ACD) A.整体性原则 B.比例原则 C.均衡原则 D.兼顾新法原则
6[多选题]下列属于民商法的调整特点的有(ABCD) A.平等 B.自愿 C.等价有偿 D.合意
7[多选题]下列法律部门中没有以一部法典作为轴心法律规范的是(AC)
A.行法律部门 B.刑法法律部门 C.经济法法律部门 D.诉讼法法律部门
8[多选题]下列属于权利要素的有(ABCD) A.资格 B.主张 C.利益 D.可能
9[多选题]下列属于权利和义务的特征的是(ABD) A.法律性 B.明确性 C.绝对性 D.工具性
10[多选题]下列权利属于基本权利的的是(AB) A.言论自由 B.选举权 C.名誉权 D.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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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试题及答
案(二)
(1)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2)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行为模式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或范型的部分。根据行为要求的内容和性质不同,法律规则中的行为模式分为三种:(1)可为模式;(2)应为模式;(3)勿为模式。它们的内容是任何法律规则的核心部分。故D选项正确。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根据人们对行为模式所作出的实际行为的不同,法律后果又分为两种:(1)合法后果,又称肯定式的法律后果。
(2)违法后果,又称否定式的法律后果。据此,这一法律规范三要素齐全,故A选项错误,当选。
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属于此种规则。故C选项正确。
3.下列有关法的运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A.就立法而言,法律所要求的都是人能够做到的,凡是人能够做到的也是法律所要求的
B.法的适用的三大步骤是各自且严格区分的单个行为
C.立法是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资源和社会利益进行分配的职能活动
D.法律人的查明案件和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事实与事实之间的循环往返过程 【参】C
【参考解析】法律所要求的都是人能够做到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凡是人能够做到的不一定是由法律要求,有些社会关系并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不能被法律所要求和规定,故A选项不正确。整体上说来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表现为逻辑中三段论推理的过程,首先要查明和确定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要选择和确定与上述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为标准,从两个前提中推导出法律决定或法律裁决。在实际的法律生活中,法律人适用有效法律规范解决个案纠纷的三个步骤不是各自且严格区分的单个行为,他们之间界限模糊并可以相互转化。如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就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归结的过程,而是一个在法律规定与事实之间的循环过程,即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穿梭。故BD选项不正确。从狭义上来说,立法是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全国及其常委会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认可或法律的活动)其实质是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资源和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职能活动。故C选项正确。
4.关于法律和宗教的关系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A.从调整范围来看,宗教覆盖了几乎全部的社会关系 B.宗教与法均为社会价值观的表现形态,都对社会行为具
有一定的规范作用
C.法具有可诉性而宗教不具有可诉性
D.宗教的基础是迷信和盲目的信仰,宗教信仰所产生的激情有时候会导致过分的狂热,某些宗教甚至会妨碍司法公正的实现
【参】C
【参考解析】从调整范围来看,宗教的调整范围要远远广于法律,法律只调整那些对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有较高价值的社会关系,而宗教规范则覆盖了几乎全部的社会关系。故A选项正确。法与宗教同属社会规范,都对社会行为具有规范作用;且二者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即社会价值观的表现形式,均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故B选项正确。法具有可诉性,在宗教作为国教与政教合一的地方,宗教法庭直接掌握部分司法权,宗教同样具有可诉性。故C选项错误。宗教是在社会生活中自行萌发或对先知学说经典化的产物,其基础是迷信和盲目的信仰。宗教对法律也有消极的影响,由于宗教信仰产生的激情,会导致过分的狂热,某些宗教甚至妨碍司法公正的实现。故D选项正确。
5.关于渊源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性法律和具有同等效力
B.一个国家采取哪些渊源可能受到一国现实政治状况的影响
C.在我国,不存在惯例
D.在当今世界,国际条约是各国当然的渊源 【参】B
【参考解析】性法律的效力与普通法律的效力相同,
不具有最高性,之所以将其称为性法律,不是因为其具有最高效力,而是其内容应是一国应规定的内容。故A选项错误。作为部门法意义上的,其渊源不仅有成文典,还有其他渊源,例如惯例、判例及有关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一个国家或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采取哪些渊源,是由该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政治状况决定的。故B选项正确。惯例,是指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并为国家机关、政党及公众所普遍遵循,且与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惯例多见于不成文国家,但成文国家也不鲜见。我国也存在惯例。故C选项错误。D选项中,国际条约能否成为一国的渊源,关键在于该国的参与认可。还需注意的是,并不是一国参与或认可该条约,该条约即成为该国渊源,因为国际条约在本国是否具有地位,各国的实践是不同的。D选项错误。
6.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 A.在新选区继续有效 B.在原选区继续有效
C.由该地方常委会决定中止 D.自行终止 【参】D
【参考解析】根据《选举法》第54条的规定,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上一级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补选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故D选项正确。
7.关于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须有全体村民过半数通过,始得罢免
B.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有本村1/2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C.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4/5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1/3以上
D.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每届任期5年,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参】C
【参考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故A选项错误。第22条第1款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故B选项错误。第25条第1款规定:“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故C选项正确。第6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第11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故D选项错误。 8.
下列有关我国经济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是引导、监督和管理 B.我国的森林、草原和山岭既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属于集体所有
C.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D.自留地和自留山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参】B
【参考解析】根据《》第11条规定,A选项错误。根据《》第9条的规定,B选项正确。根据《》第10条的规定,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
9.唐天宝元年,在都城长安轩辕酒楼吐蕃人甲与高丽人乙发生争执,甲在争吵时一怒之下将乙推倒在楼口,乙失足坠于楼
下,致脊骨断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根据唐律中化外人的法律适用原则,本案的法律管辖应实行被告主义原则,按高丽律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B.若甲在伤人后立即逃离现场,于朋友家中藏匿三日后见官府捕拿行动严密,外逃无望,遂主动投案,根据唐律规定,可以成立自首
C.若乙当场死亡,则可认定甲构成唐律中的“故杀” D.若乙并未当场死亡,则在一定期限内根据其伤情的变化,确定甲对其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参】D
【参考解析】唐律规定,同国籍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实行属人主义原则,按其本国法处理;不同国籍人在中国犯罪实行属地主义原则,按唐律处罚。故本案应依属地主义原则,按唐律定罪处罚,A选项错误。唐代以犯罪未被举发而能到官府交待罪行的,叫做自首。将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称作自新。B选项中情形应属自新,故B选项错误。按《唐律》规定,故杀是“非因斗争,无事而杀”,即双方并非因为斗殴,一方突然起意杀人,属于故意杀人的一种类型。而“斗杀”是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过失杀”是指出于过失杀人。C选项情形甲并无杀人的故意,且是在斗殴中失手杀人,因此不能成立故杀,故C选项错误。保辜制度是指对伤人罪的后果不是立即显露的,规定加害方在一定期限内对被害方伤情变化负责的一项特别制度。在限定的时间内受伤者死去,伤人者承担杀人的刑责;限外死去或限内因他故死亡,伤人者只承担伤人的刑责。D项中所作的描述即是指这种制度,故D项正确的。 10.下列关于罗马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哪项?
A.《十二表法》的目的在于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没有反映平民的要求
B.《查士丁尼法典》与《查士丁尼新律》均是对皇帝敕令的整理与汇编
C.《法学阶梯》是以盖尤斯的个人著作改编而成的,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并具有法律效力
D.《法学汇编》原稿的发现,揭开了罗马法复兴的序幕 【参】A
【参考解析】《十二表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但其某些规定反映了平民的要求。故A选项不正确,当选。《查士丁尼法典》是公元528~529年编出的一部法律汇编,它将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进行整理、审订和取舍而成。《查士丁尼新律》是由法学家对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时所颁布的敕令16汇编而成。故B选项正确。《法学阶梯》即《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它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为基础改编而成,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故C选项正确。公元1135年在意大利北部发现《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即《法学汇编》原稿,揭开了罗马法复兴的序幕。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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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试题及答
案(三)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多选题]下列机构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B) A.省级 B.较大市的 C.自治区 D.经济特区
3[多选题]下列属于公法范畴的是(AC) A.行 B.婚姻法 C.刑法 D.公司法
4[多选题]下列属于民商法法律部门的子部门的是(ABC) A.合同法 B.商标法 C.继承法
D.反不正当竞争法
5[多选题]下列属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是(ACD) A.整体性原则 B.比例原则 C.均衡原则 D.兼顾新法原则
6[多选题]下列属于民商法的调整特点的有(ABCD) A.平等 B.自愿 C.等价有偿 D.合意
7[多选题]下列法律部门中没有以一部法典作为轴心法律
规范的是(AC)
A.行法律部门 B.刑法法律部门 C.经济法法律部门 D.诉讼法法律部门
8[多选题]下列属于权利要素的有(ABCD) A.资格 B.主张 C.利益 D.可能
9[多选题]下列属于权利和义务的特征的是(ABD) A.法律性 B.明确性 C.绝对性 D.工具性
10[多选题]下列权利属于基本权利的的是(AB) A.言论自由 B.选举权 C.名誉权 D.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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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试题及答
案(四)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法律至上的必然要求
D.“三者统一”既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是历史和现实的必然要求 答案:C
解析:C选项正确的说法是,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必然要求。ABD说法均正确。
2.下列理论或者观点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是哪一项?
A.人民民主专政理论 B.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理论 C.健全法制和依法办事的思想 D.党的领导与法律权威的思想 答案:B
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包括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众的法治思想。A、C选项属于老一辈无产阶级家的法治思想,D选项属于列宁的法治思想,均不当选。B选项,属于理论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3.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实践基础的说法,哪一选项
是错误的?
A.建立在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基础上 B.建立在对我国所处的国际地位及国际环境的认知 C.建立在对西方法治思想的借鉴基础上 D.建立在对我国法治建设经验教训的系统总结 答案:C
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包括:(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议于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深刻把握;(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正确判断;(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所处的国际地位及国际环境的准确认知;(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我国法治建设经验教训的系统总结。C选项属于理论渊源,不应入选。
4.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和特征,下列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公平正义是法律的灵魂,更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中的信仰
B.在社会组织和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给予平等的救济
C.只要程序公正,实体则必然公正
D.实现公平正义,必须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 答案:C
解析:在法治实践中,要正确处理好程序与实体的关系,要把握二者之间的合理均衡,一方面要高度重视程序的制约作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切实保证程序公正。另一方面,不应极端化的强调程序而忽略实体上的公正,要反对只要程序公正,实体比如公正的观点,故选项C选项错误,ABD选项均正确。
5.关于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民庭某法官在庭审中对当事人所做的法律是非正式解释
B.某律师在接待当事人咨询对法律所做的解释是非正式解释
C.法律推理与自然科学研究中的推理是一样的,都是一种寻求真理与的推理
D.法律推理是一种实践理性 答案:C
解析:法律推理是以法律和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从而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逻辑思维活动,法律推理是一种寻找正当性证明的推理。而自然科学研究中的推理才是一种寻找和发现真理和的推理,二者并不相同。故C选项错误。ABD选项均正确。
6.我国《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条采取的解释冲突的方法是下列哪种原则? A.价值位阶原则 B.个案平衡原则 C.比例原则 D.功利原则 答案:C
解析:解决法律价值冲突的原则有三个,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和比例原则。其中比例原则是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
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但应当将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实现最小损害或者最少,也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本题中,立法者在解决两项价值冲突采取的是比例原则。 7.有关法的价值的表述,正确的是:
A.从形式角度分析秩序在法的价值中具有前提性和基础性
B.在现代司法实践中,为了实现实质正义,有时必须违背程序正义
C.历史上所有的法律都追求平等的价值 D.自由是法的基本标准和评价体系 答案:A
解析:追求实质正义必须以保证形式正义为前提,故B选项错误。并非所有的法律都追求平等,比如奴隶制法律就公开标榜不平等,故C选项错误。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和评价体系,故D选项错误。
8.段某是甲县,他向县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财的行为,两个月未见动静,段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的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叶某。段某于是又向县、市举报张某的行为。段某的这一行为属于:
A.法的适用 B.法的遵守 C.法的执行 D.法的解释 答案:B
解析:法的遵守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其他的主体都需要特
定主体。守法不仅是消极的、被动的守法,还包括根据授权性法律规范积极主动行使自己的权利,故B选项正确。C选项,属于法的渊源形式,不属于部门法。 9.
下列有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A.张三经李四(精神病人)的父母同意而收养李四 B.甲乙根据合同法订立抵押合同
C.甲年满10周岁时向乙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自行车 D.甲与乙约定选择管辖 答案:C
解析:作为构成法律关系三要素的主体,必须具有权力能力和相应的行为能力,同时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和客体上也存在着合法性的要求。C选项,甲年满10周岁属于行为能力人,对其所进行的交易行为缺乏必要的认知能力,因此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10.下列哪一选项的表述是不正确的?
A.法只能存在于阶级社会之中,但道德在法律和国家形成之前便已经出现,在法律和国家消亡之后,仍然会存在 B.
没有保证手段的社会规范是不存在的 C.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虽然没有规范性,但也有法律效力,因而属于广义的法律 D.
法律形成于公共权力机构,这是法律与其他人为形成的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之一 答案:C
解析:法与道德的产生和存在的条件是不同的。法只存在于有阶级的社会,而道德在无阶级的社会中也存在,故A选项正确。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1)没有保证手段的社会规范是不存在的;(2)法律就一般情况而言是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故B选项正确。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是法律。法律作为一种规范要求能够针对不特定主体反复适用,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仅仅只能针对特定主体有效。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没有法律效力,故C选项错误,当选。法是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法律形成于公共权力机构,这是法律与其他人为形成的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之一。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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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一卷资料
司考二卷资料
司考三卷资料
司考四卷资料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试题及答
案(五)
(1)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2)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行为模式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或范型的部分。根据行为要求的内容和性质不同,法律规则中的行为模式分为三种:(1)可为模式;(2)应为模式;(3)勿为模式。它们的内容是任何法律规
则的核心部分。故D选项正确。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根据人们对行为模式所作出的实际行为的不同,法律后果又分为两种:(1)合法后果,又称肯定式的法律后果。
(2)违法后果,又称否定式的法律后果。据此,这一法律规范三要素齐全,故A选项错误,当选。
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属于此种规则。故C选项正确。
3.下列有关法的运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A.就立法而言,法律所要求的都是人能够做到的,凡是人能够做到的也是法律所要求的
B.法的适用的三大步骤是各自且严格区分的单个行为
C.立法是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资源和社会利益进行分配的职能活动
D.法律人的查明案件和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事实与事实之间的循环往返过程 答案:C
解析:法律所要求的都是人能够做到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凡是人能够做到的不一定是由法律要求,有些社会关系并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不能被法律所要求和规定,故A选项不正确。整体上说来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
过程在形式上表现为逻辑中三段论推理的过程,首先要查明和确定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要选择和确定与上述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为标准,从两个前提中推导出法律决定或法律裁决。在实际的法律生活中,法律人适用有效法律规范解决个案纠纷的三个步骤不是各自且严格区分的单个行为,他们之间界限模糊并可以相互转化。如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就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归结的过程,而是一个在法律规定与事实之间的循环过程,即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穿梭。故BD选项不正确。从狭义上来说,立法是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全国及其常委会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认可或法律的活动)其实质是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资源和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职能活动。故C选项正确。
4.关于法律和宗教的关系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A.从调整范围来看,宗教覆盖了几乎全部的社会关系 B.宗教与法均为社会价值观的表现形态,都对社会行为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
C.法具有可诉性而宗教不具有可诉性
D.宗教的基础是迷信和盲目的信仰,宗教信仰所产生的激情有时候会导致过分的狂热,某些宗教甚至会妨碍司法公正的实现
答案:C
解析:从调整范围来看,宗教的调整范围要远远广于法律,法律只调整那些对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有较高价值的社会关系,而宗教规范则覆盖了几乎全部的社会关系。故A选项正确。法
与宗教同属社会规范,都对社会行为具有规范作用;且二者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即社会价值观的表现形式,均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故B选项正确。法具有可诉性,在宗教作为国教与政教合一的地方,宗教法庭直接掌握部分司法权,宗教同样具有可诉性。故C选项错误。宗教是在社会生活中自行萌发或对先知学说经典化的产物,其基础是迷信和盲目的信仰。宗教对法律也有消极的影响,由于宗教信仰产生的激情,会导致过分的狂热,某些宗教甚至妨碍司法公正的实现。故D选项正确。
5.关于渊源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性法律和具有同等效力
B.一个国家采取哪些渊源可能受到一国现实政治状况的影响
C.在我国,不存在惯例
D.在当今世界,国际条约是各国当然的渊源 答案:B
解析:性法律的效力与普通法律的效力相同,不具有最高性,之所以将其称为性法律,不是因为其具有最高效力,而是其内容应是一国应规定的内容。故A选项错误。作为部门法意义上的,其渊源不仅有成文典,还有其他渊源,例如惯例、判例及有关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一个国家或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采取哪些渊源,是由该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政治状况决定的。故B选项正确。惯例,是指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并为国家机关、政党及公众所普遍遵循,且与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惯例多见于不成文国家,但成文国家也不鲜见。我国
也存在惯例。故C选项错误。D选项中,国际条约能否成为一国的渊源,关键在于该国的参与认可。还需注意的是,并不是一国参与或认可该条约,该条约即成为该国渊源,因为国际条约在本国是否具有地位,各国的实践是不同的。D选项错误。
6.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 A.在新选区继续有效 B.在原选区继续有效
C.由该地方常委会决定中止 D.自行终止 答案:D
解析:根据《选举法》第54条的规定,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补选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故D选项正确。
7.关于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须有全体村民过半数通过,始得罢免
B.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
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有本村1/2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C.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4/5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1/3以上
D.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每届任期5年,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答案:C
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故A选项错误。第22条第1款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故B选项错误。第25条第1款规定:“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故C选项正确。第6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第11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故D选项
错误。 8.
下列有关我国经济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是引导、监督和管理 B.我国的森林、草原和山岭既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属于集体所有
C.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D.自留地和自留山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答案:B
解析:根据《》第11条规定,A选项错误。根据《》第9条的规定,B选项正确。根据《》第10条的规定,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
9.唐天宝元年,在都城长安轩辕酒楼吐蕃人甲与高丽人乙发生争执,甲在争吵时一怒之下将乙推倒在楼口,乙失足坠于楼下,致脊骨断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根据唐律中化外人的法律适用原则,本案的法律管辖应实行被告主义原则,按高丽律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B.若甲在伤人后立即逃离现场,于朋友家中藏匿三日后见官府捕拿行动严密,外逃无望,遂主动投案,根据唐律规定,可以成立自首
C.若乙当场死亡,则可认定甲构成唐律中的“故杀” D.若乙并未当场死亡,则在一定期限内根据其伤情的变化,确定甲对其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答案:D
解析:唐律规定,同国籍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实行属人主义原则,按其本国法处理;不同国籍人在中国犯罪实行属地主义原则,按唐律处罚。故本案应依属地主义原则,按唐律定罪处罚,A选项错误。唐代以犯罪未被举发而能到官府交待罪行的,叫做自首。将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称作自新。B选项中情形应属自新,故B选项错误。按《唐律》规定,故杀是“非因斗争,无事而杀”,即双方并非因为斗殴,一方突然起意杀人,属于故意杀人的一种类型。而“斗杀”是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过失杀”是指出于过失杀人。C选项情形甲并无杀人的故意,且是在斗殴中失手杀人,因此不能成立故杀,故C选项错误。保辜制度是指对伤人罪的后果不是立即显露的,规定加害方在一定期限内对被害方伤情变化负责的一项特别制度。在限定的时间内受伤者死去,伤人者承担杀人的刑责;限外死去或限内因他故死亡,伤人者只承担伤人的刑责。D项中所作的描述即是指这种制度,故D项正确的。
10.下列关于罗马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哪项?
A.《十二表法》的目的在于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没有反映平民的要求
B.《查士丁尼法典》与《查士丁尼新律》均是对皇帝敕令的整理与汇编
C.《法学阶梯》是以盖尤斯的个人著作改编而成的,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并具有法律效力
D.《法学汇编》原稿的发现,揭开了罗马法复兴的序幕 答案:A
解析:《十二表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但其某些规定反映了平民的要求。故A选项
不正确,当选。《查士丁尼法典》是公元528~529年编出的一部法律汇编,它将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进行整理、审订和取舍而成。《查士丁尼新律》是由法学家对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时所颁布的敕令16汇编而成。故B选项正确。《法学阶梯》即《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它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为基础改编而成,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故C选项正确。公元1135年在意大利北部发现《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即《法学汇编》原稿,揭开了罗马法复兴的序幕。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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