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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关于印发海南省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2018)

来源:华佗养生网


海南省关于印发海南省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8)

【法规类别】粮食管理

【发文字号】琼府办[2018]4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 【发布日期】2018.01.10 【实施日期】2018.0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关于印发海南省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琼府办〔2018〕4号)

各市、县、自治县,省发展改革委、省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省粮食局: 《海南省粮食应急预案》已经省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 2018年1月10日

海南省粮食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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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监测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省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海南省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供求关系变化等原因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波动等情况,通过采取对原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口等方面的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的统一领导下,各市县按照粮食事权各负其责。 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海南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海南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由分管粮食工作的副任总指挥,协助工作的省副秘书长、省粮食局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宣传部、 2 / 6

省发展改革委、省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工商

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省通信管理局、农发行海南省分行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指导和督查各市县粮食应急工作。

(2)决定启动或结束省级粮食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3)负责粮食应急工作信息发布。

(4)根据需要向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申请,并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5)完成省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2.2省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省粮食局兼任。 主要职责:

(1)掌握全省粮食市场动态,判断粮食供求情况和价格趋势,向省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和处置建议。

(2)根据省指挥部指示,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粮食应急工作有关文件及相关材料。 (4)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实施本预案所需的各项费用。 (5)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省粮食应急工作。 (6)负责《海南省粮食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 (7)负责粮食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 (8)完成省和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 / 6

(1)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按照省指挥部发布的信息做好新闻报道和引导。

(2)省发展改革委:配合省粮食局对粮情进行监测预测,收集掌握国内有关粮油供求信息,分析预测市场行情,并及时向省及省指挥部提出预警意见。

(3)省厅:维护粮食加工、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粮食应急状态引发的件。

(4)省民政厅:及时通报灾情,确定因灾需救助对象,测算救助需求数量,组织应急救灾粮的发放工作。

(5)省财政厅:安排、审核粮食应急所需费用,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6)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畅通;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协助征用运输车辆,保障粮食加工和调运的需要。 (7)省农业厅: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稳定粮食生产。

(8)省工商局: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9)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加强粮油生产、销售、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组织查处粮油重大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监督检查不安全粮油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 (10)省物价局:负责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实行价格干预。

(11)省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和供应工作,完善省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省级储备粮建议,并负责动用计划的执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粮情监测预测,收集掌握全省及国内外有关粮油供求信息,分析预测市场行情,并及时向省及省指挥部提出预警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油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对粮油经营者在应急工作中应承担的义务、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通 4 / 6

信指挥畅通。

(13)农发行海南省分行:负责落实应急粮食采购、调拨、进口、加工等所需贷款。 2.4 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省指挥部设6个应急工作组。 2.4.1 监测预警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物价局。 主要职责:

(1)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情况。

(2)负责对粮食市场供求、价格等信息的日常监测和走势分析。

(3)应急状态下重点地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掌握市场动态,提出应急措施。 (4)应急状态下通报灾情,确定因灾救助对象、救灾粮品种及数量。 2.4.2 应急处置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农发行海南省分行。 主要职责:

(1)提出省级储备粮的动用计划、进出口计划和征用社会粮源意见。

(2)确定应急粮食出库企业、加工企业和供应网点,并制定下达应急粮食的出库、加工、供应计划。

(3)监督应急粮食出库企业及时向加工企业运送原粮,应急加工企业及时向供应网点运送应急成品粮。

(4)组织应急粮源进口调拨和粮食供应,协调落实应急成品粮食运输所需车辆和接运 5 / 6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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