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所关于规范互联网使用的管理规定
为保证日常生产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以规范营业所互联网的使用:
一、 根据工作性质的需要,若确实有要求开通互联网的科室请先到
微机中心领取《营业所互联网开通申请表》,填写完毕由微机中心上交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通;
二、 互联网开通后,微机中心负责宽带资源和技术参数的统一分配
及设置,为保障正常使用,防止IP冲突,任何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更改IP地址等参数设置;
三、 为保证生产信息系统的绝对安全,要求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
遵循以下两点:
(1) 严禁使用生产局域网内的电脑上互联网; (2) 严禁使用上互联网的电脑连接到生产局域网内; 对违反上述规定并引起严重后果的,将报所领导严肃处理; 四、 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利用互联网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对违
规者将报请所领导批示后关闭其网络接口;
五、 严禁利用互联网浏览、传播反动、淫秽信息;不得在互联网上
散布谣言、侮辱或诽谤他人;对于违反规定造成的恶劣影响或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六、 若出现网络故障,应及时通知微机中心管理员; 七、 该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营业所微机中心 2003年12月10日
营业所互联网开通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线路数量 部门负责人 申请日期 申 请 理 由 主管领导批示 年 月 日 微机中心处理情况 分配IP地址: 计算机名: 年 月 日